2010年,一个新疆女作家来到东莞,她把目光投向了这个群体。一开始,她试图通过采访来了解她们,很快发现这种方式只能停留在表面,于是决定打破常规的采风模式,隐瞒作家身份和研究生学历,报名做一个打工者,成为女工群体中的普通一员。二百天的时间里,她先后在一家音像带盒厂和两家电子厂打工,依据亲历亲见写出了这部血肉丰满的纪实作品《工厂女孩》。读罢本书,我们不能不思考两个重要的问题:其一,在雇用临时工的问题上,法律应该如何保障打工者尤其女性打工者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其二,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法律应该如何保障农村进城务工者的同等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