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亚当·斯密的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出版,斯密证实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使得理性人的自利行为将导致社会的最优。两百年后,1976年,加里·贝克尔的《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将经济学方法引入了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政治、法律、生育等传统上属于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成为了经济分析的对象。此后又37年,一位中国学者再次试图以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社会问题与制度安排,于是,有了这本《博弈与社会》。
如本书书名的前半部分所显示的,对博弈论特别是非合作博弈的介绍是本书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书以通俗而易于理解的语言,系统介绍了博弈论的基本方法和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类似于一本博弈论的教材。
然而,本书又不同于一般的博弈论教材。正如作者张维迎教授所言,“贯穿于本书的主题是:人类如何才能更好地合作”,而介绍非合作博弈的意义在于“只有理解了人们为什么不合作,我们才能找到促进合作的有效途径”。贯穿全书的,是大量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社会生活中人们如何协调与合作的问题进行分析的例子,例如宪政和民主、大学教师的选聘、送礼的意义、腐败的治理等等。这些贴近现实,生动有趣的例子既展示了博弈论方法的魅力,也澄清了对相关问题的诸多误解。鉴于合作的出现依赖于游戏规则,在全书的最后,作者更是以两章的内容,讨论了法律和社会规范这两种社会游戏规则的关系,以及“制度企业家”在上述游戏规则建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将对“合作”的讨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也展示了作者对于博弈论方法的分析能力的自信。或许可以这么说,本书虽以“博弈”为基础,但重在对“社会”的分析。
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博弈论的分析力量是显然的。如果说边际分析的出现使得经济学真正摆脱了“道德哲学”的范畴而成为独立的社会科学,并使得资源配置成为经济学分析的核心内容;那么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引入,则将经济学的分析对象从资源配置扩展为人类的互动行为,并由此改写了整个经济学的体系。诺贝尔经济学奖自1994年以来已经多次授予博弈论的相关学者,足以显示博弈论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
尽管在经济学的分析中展示出了其强大的分析力量,但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博弈论的运用当然不限于经济学。事实上,博弈论最先作为数学的一个领域而被发展,对于博弈论的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纳什等人与其说是经济学家,不如说是数学家。只是,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的应用取得了极其显著的成果,从而为人们所熟知而已。正如作者所说:“或许是因为经济学中广泛运用博弈论的缘故,很多人误认为博弈论是经济学的范式。实际上,博弈论只是进行人类行为研究的一种分析工具。”“正是由于能够为所有的互动情形提供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博弈论现在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
将经济学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博弈论方法应用于对社会问题,尤其是法律和社会规范形成的分析,或许令人有“经济学帝国主义”之担忧。然而,从贝克尔的时代开始,经济学方法已经逐渐应用于对非经济问题的分析,并取得了丰硕成果。这并不是偶然的。自边际分析成为经济学的主流方法开始,特别是经过了萨缪尔森、阿罗、德布鲁等人的努力,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建立起了公理化的体系,基于公理化的体系的严谨分析,使得经济学可以说是社会科学中最近于“科学”的学科。尽管有学者仍然在诘问“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但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经济学的方法基于理性人假设的分析以其简洁、严谨、优美的逻辑而取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所不能比拟的优势,展示出强大的分析效率。因此,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或许同样是人们基于经济学本身的分析功效而做出的理性选择。
本书运用博弈论对诸多社会问题的分析正是经济学方法的分析效率的体现。事实上,本书的精彩一方面在于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分析,更在于在分析中体现的经济学家或曰博弈论学者看待社会问题的思路,诚如作者所言,“主要目的是让读者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而不是知道具体的观点”。
然而,当我们沉迷于经济学方法的优美、简洁时,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在造就了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强大功效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对其构成了限制。而这种限制对于博弈论同样存在。
首先,理性人假设实质上是一个个人化的假设,从而决定了基于这一假设的分析范式必然是个人化的。从个体到总体的加总问题一直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现代经济学在一定的假设下,通过“代表性消费者”的引入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然而,将个人主义的分析范式用以分析由诸多个人组成的社会的演进,仍然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而对于社会的演进如此复杂的问题,任何一点不确定性或许都可能影响博弈的演进方向。其次,社会问题往往是中长期的,在中长期的时间背景下,博弈的框架本身可能也在发生变化。理性人的效用最大化在这种中长期的时间背景下是脆弱的,某种意义上说,可能只具备思想实验的功能。从本书的内容也可看到,相较于此前对社会问题分析的行云流水,最后一章对“制度企业家”的分析则略显艰涩。
借用博弈论的术语,在社会问题的相关博弈中,均衡对博弈的期限、信息结构、支付函数等参数高度敏感。知道了这些参数之后,运用博弈论的框架得出均衡也许并不困难,但问题在于,这些参数的取值恰恰是得出何种均衡的关键,而在社会问题的分析中,参数的取值对于经济学往往是外生的,或许我们需要对文化等其他“非理性”的因素有更深入的理解。正如凯恩斯在《通论》中所指出的:“不论在个人事务、还是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中,影响着将来的人的决策都不可能单纯取决于精确的数学期望值,因为,进行这种计算的基础并不存在。推动社会的车轮运行的正是我们内在的进行活动的冲动,而我们的理智则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能计算的时候,加以计算,以便做出最好的选择;但以动机而论,我们的理智却往往退回到依赖于我们的兴致、感情和机缘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