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从军的故事成就了《木兰诗》,《木兰诗》的形成过程,传承了“忠、孝、勇、烈”的木兰精神。木兰将军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也是古今中外文学艺术家不断进行深入探究和再创作的重要题材。湖北黄陂的《木兰传说》,自2008年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时下全国已是鄂、豫、陕三地共享。最近,通览由陈元生策划,裴高才主创、黄锂与朱芬协助的全国首部关于木兰的非遗丛书专著《木兰传说》,可谓图、文、情并茂,文史兼具。
这部丛书按照非遗的出版规范,首先介绍其历史源流:从汉代至今的两千多年间,历经了原生期、次生期、定型期、衍进期、弘扬期、流变期六大发展阶段。接着,罗列了历代官民互动的传承方式与特征,阐发其流传形式从口耳传承,发展到行为传承和信仰传承的过程。最后,通过对人物行状的铺陈,说明《木兰传说》沉淀了丰厚的人文资源,而且使这种传说凝炼为一种以“家国情怀”为精神内核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丛书对《木兰传说》的天然故事场——双龙镇,首次进行系统叙介,令人耳目一新。
台湾东大图书公司出版人邱垂邦先生阅后如是说,是作内容丰富,考据详实,从历史、文学、传说等角度,把有关木兰本事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完整的阐述。著名大陆资深文化学者皮明庥亦称,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非遗范本。
《木兰传说》丛书的一大特色是,作者引经据典对木兰的行状首次进行了系统钩沉。明确指出:《木兰传说》人物原型名叫朱木兰,出生于古代江夏郡西陵县之双龙镇。即今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之大城潭村——一个民风纯朴的千年古镇。明代杰出的思想家、文献考据学大家焦竑,经过博览群书,认真考订,在《焦氏笔乘》里写道:“木兰,朱氏女子,代父从征。今黄州黄陂县北七十里,即隋木兰县。有木兰山、将军冢、忠烈庙,足以补《乐府解题》之阙。”还有清光绪四年印行的《木兰奇女传》等,文中涉及的古木兰县的地理坐标,直指被认定为木兰故里的今大城潭村。
朱木兰缘何演变为“花木兰”?裴高才在书中作了明确回答:当地民间有一种说法,只要能博得婴儿一笑,你就会交好运。所以,邻里乡亲均喜欢逗乐小木兰。而且族中长幼尊卑,双龙镇的乡亲,在呼唤小木兰时,往往习惯于将姓氏“朱”字省略,直呼“木兰”。而当地又有称女孩为“村姑”或“仙姑”等习俗,所以又给木兰冠以“花姑”之名,意为“如花似玉之仙姑”。不仅如此,也有人将“木兰花”,倒过来念,称之为“花木兰”,谓之“如木兰花一样美丽之木兰”。久而久之,人们就习惯于称“朱木兰”为“花木兰”或“木兰”了。
其实,不论是《木兰诗》,还是三国时期的东吴学者姚奎的《木兰歌》,木兰均没有姓。到了明代后,木兰才有了姓氏。如戏剧家徐渭在所编杂剧《雌木兰》中,给木兰冠以“花”姓,名“花木兰”。而明代《木兰古传》则称木兰“姓朱”,文中写道:“木兰将军,黄郡西陵(今黄陂)人也,姓朱、父寿甫,母赵氏,无子,祷于建明山(即木兰山)。赵氏梦山神抱一女入室,……遂有娠,如期生女,是为木兰。”
古人吟咏“木兰诗”,既运用了文学表现手法,也含有纪实成分。裴高才在专著中,通过生动地叙介少年木兰女扮男装与道德高僧对诗的情景再现,让人明了木兰与佛、道二教长老的机缘,以及她代父出征的动因——文治与武功基础。而且对唐代大诗人杜牧在木兰山吟咏的《题木兰庙》(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几度思归还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作了独具匠心的解读。还引用宋代鸿儒程大昌的说法作佐证:程氏曾疑《木兰诗》是“寓言”,当他读了杜牧所吟《题木兰庙》后,顿释疑虑。程在《演繁露》中写道:“观杜牧此诗,既有庙貌,又曾作女郎,则诚有其人矣,异哉!”
有关木兰的籍贯,历来聚讼纷纭,除湖北黄陂说外,还有河南虞城说、安徽亳州说、陕西延安说等11种说法。如何界定木兰故里,作者在《木兰传说》中,引述了史家皮明庥查证的史料:在清代康熙四十年(1701)至雍正六年(1728),由康熙皇帝钦赐书名,雍正皇帝写序,由著名大臣和学者陈梦雷、蒋廷锡历时两朝28年,编纂的《古今图书集成》,将历代有关木兰将军的史事、山川地志与诗文全部列入“职方典1174卷黄州府郡黄陂县”。其中收录山川名胜、诗文史事条目颇丰。首先收入的就是《木兰诗》,意即表明木兰诗所叙述的木兰故事发生在黄州之黄陂。换句话说,官方大典对木兰作了明确的界定,钦定黄陂为“木兰故里”。
作为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木兰传说》所列千年传承方式,具有八大文化特征。其中民间艺人的历代传承方式包括楚剧、泥塑、大鼓、剪纸等,蔚为大观,喜闻乐见。这也许就是《木兰传说》历久弥新的动因所在。
《木兰传说》,裴高才、黄锂、朱芬编著,武汉出版社2014年1月, 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