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晋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示范区创建实践,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示范区创建任务的重要内容。近期,有关部门首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零点公司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覆盖第一批申报验收的31个示范区。
从调查结果来看,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初具成效,对于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高,场馆使用较为便利,场馆服务公益性较强,基层文化活动开展丰富。与此同时,调查也发现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公共文化场馆的运行规范性有待提升。调查中发现,近三成场馆未公示开放时间和服务项目,12%的场馆使用者表示在近一年内遇到过场馆推迟开放或提前闭馆的情况,场馆内各类设施不按规定开放的情况更为普遍;二是场馆的知晓度和使用率不高,调查显示,有四分之一的居民不知道社区周边公共文化场馆(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位置,在一年内也从未使用过这些场馆;三是服务均等性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存在明显差异。调查显示,中部和西部示范区满意度平均得分低于东部地区示范区14.7分。同时,对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尚有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