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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3年10月09日 星期三

    高校设收费“学习包厢”有违大学精神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10月09日   18 版)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吉林农业大学图书馆设“学习包厢”,学生支付每年800元的租金,就能得到完全属于自己的学习位置。且吉林省内多所大学图书馆都设有这样的“包厢”,设计模式相似,利用率高,收费标准也基本一样。(9月23日人民网、21日《新文化报》)

        据了解,“学习包厢”很抢手,颇有些“僧多粥少”的意味。高校办学,“与时俱进”地搞一点创收,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创收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然而,一些高校的“生财有道”手段,可谓五花八门,让人瞠目结舌,叹为观止。

        就拿图书馆里的“学习包厢”来说,它涉嫌侵犯学生权益。图书馆和教室、宿舍等一样,都是学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学资源,既然学生缴纳了不菲的学费,就应当享有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权利。以收费包厢的形式再行出租,对租赁者而言,有重复收费之嫌,增加了额外负担;对其他无钱租用或没租到者而言,是对其公平享用教育教学资源权利的变相剥脱———因为学生使用学校公共设施的费用,其实都包含在学费里了,再行收费,恐怕就是对学生权益的损害。

        而且,图书馆的“学习包厢”破坏了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图书馆是公共资源,是一块书香圣地,要守得住清贫,不能商业味儿太浓。如果图书馆都被如此“商业开发”,除了教室,大学还有什么地盘不可以搞收费项目?何来精力教书育人呢?图书馆历来是学生专心读书学习的地方,图书馆设收费包厢出租之后,学生们恐怕再以不会专用于读书学习。据报道,吉林农业大学图书馆的“学习包厢”,每个隔间如同一个独立的小房间,四周封闭,带独立门锁,有桌有凳。有网友担忧地说,“我的地盘我作主”,日后恐怕“学习包厢”会异变为“谈恋爱包厢”,还免去了被人干扰之忧。

        尤其是,“学习包厢”涉嫌制造等级差别。高校本是培养平等公民的所在。图书馆设收费包厢,特意为经济条件好的学生提供特殊环境、特殊服务,无异于制造等级差别———都是学习,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此举与“兼容并包”的大学精神背道而驰,这恐怕会导致其他同学产生不满。

        教室资源再怎么紧张,学校应当通过新增教室,以及合理调配资源来缓解。当高校舍本逐利,为创收而大搞功利主义、拜金主义,却不能将教育者的爱心,公平地给予每一个学生时,学生对教育的敬畏感,将逐步削弱甚至丧失;教育者以及教育事业的崇高和神圣,会在学生心中荡然无存!

        成都市武侯区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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