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编研一体,学术立社,此则人民教育出版社作为具有出版资质的国家级课程教材研究单位坚守60多年之信念。2010年12月,人教社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百年教科书整理与研究”终获批准(课题批号:10&ZD095),数百名编辑人员与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学者共预其事。廓清百年教科书发展之轨迹,探寻近代以来吾国中小学课程、教材演变之规律,功在当下,利泽久远。
实验是生物学发展的基石,也历来是生物学教学的核心内容。学生从实验中获取知识的同时,也培养了他们的思维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验的方法与技巧,更为重要的是,实验可以培养学生进行研究,认识自然、寻求真理的思维和习惯。
近代以来,由政府教育部门制定颁布的各科《课程标准》(或与之功能类似的其他政府规范文本),是国家及各民间出版机构、人士编写教科书和教师教学的重要依据、准绳,也是研究每个时代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参照。重温清末、民国不同时期颁布的《课程标准》,可以看到它们对于生物实验和实验教学的不同规定、要求,细细品味它们的变化,对于今天的我们也会有所裨益。
据实物标本得真知
从1902年到1911年清帝退位的短短10年间,清政府一共颁布了5份与生物学科相关的学制及学习内容章程,这些章程的地位相当于教育规划纲要或者生物学课程标准。最早公布的《钦定中学堂章程》涉及博物(植物、动物、生理、矿物)的内容有开课年级和课时数,但十分简略。由于这只是我国新学制的起步阶段,全无基础和经验,制定章程的官员和学者们只是机械地模仿西方教育体系出台了一些指导性文件,几乎谈不上对实验等内容做具体要求。到1904年,清政府对《钦定中学堂章程》进行修订,增加了各学科的分科教法。其中,在“博物”的教法中有这样的要求:“凡教博物者,在据实物标本得真确之知识,使适于日用生计及各项实业之用,尤当细审植物动物相互之关系,及植物动物与人生之关系”。这里提到的“据实物标本得真确之知识”,让我们依稀看到了生物实验的一点影子。至少,制定章程的人们已经意识到,要学好博物学,认识生命现象,提升生活质量,需要用真实的动植物材料或标本来观察和学习。这可以称为实验教学的萌芽,是生物学实验的初级阶段。
1909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离世,宣统皇帝继位。此时的清政府已经是内外交困、风雨飘摇。但就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学部居然还颁布了一份《奏变通中学堂课程分为文科实科折》,仿照欧洲各国将中学课程分为“文科”和“实科”。其中明确规定博物在“实科”即理工科中开设动植物实验,将植物、动物和动植物实验并列,并设置每周6课时。从观察动植物标本过渡到采集、制作、解剖等动植物学实验,这其实已经大大拓展了生物学的学习范围,并注重提升学生的操作能力。
书籍仅用以补实地观察及试验之不足
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其中的博物课程教学内容明确要求学校开设“兼课实验”,但教学内容并没有具体说明。民国前十年由于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政府对于发展教育事业有心无力,进步甚微,在生物实验教学的要求上相比清末也无明显变化。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政局稍趋稳定,一些受过欧美高等教育的留学人员也陆续归国效力,科学教育事业开始加快发展。尤其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民国政府于1922年颁布了新学制,即将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修业年级分别定为六年、三年和三年。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学制。在这个基础上,1923年民国政府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初级中学自然课程纲要》,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生物学课程标准。这份纲要有三项内容:目的、内容和方法、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值得一提的是,“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的两条要求分别是:“能为简易之实验,以解释日常生活之科学原则”“对于天然界事物,须有较正确之观察能力”。这两条都是涉及实验内容的。同年颁布的《高级中学第二组必修的生物学课程纲要》,要求学生学习《普通植物学》和《普通动物学》。每门课程规定了三项内容,规定每周授课3小时,每门课3学分,对教材的使用也做了规定。在这份纲要中,特别说明:“本学程注重讨论与实验,一学期内至少作校外练习八次,以代实验室内所作之课,遇天气温和植物繁茂时行之,以便学生练习,观测,绘图,及采集标本等事。”可见,当时的生物学教学的评价内容和方法,是以学生的实验能力作为判断的重要依据。从1923年到1936年间,民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16份课程标准,重视和强调生物实验的内容比比皆是。首先从课程“目标”上看:1929年颁布的《初级中学植物学暂行课程标准》,“目标”中有七项,涉及实验的则有五项,分别是:使认识本土的及习见的应用的植物;使获得采集及栽培植物之初步训练;培养采集及研究植物之兴趣;培养欣赏植物之嗜好;培养自动观察之能力与自动实验之精神。在动物学课程标准中,则相应的增加了“使得采集及喂养动物之初步训练而培养其研究的兴趣及欣赏的嗜好”。1936年颁布的课程标准,“目标”一项内容有所减少,只有三条。其次,1929年颁布的《初级中学自然科暂行课程标准》中还增加了“作业要项”内容。作业要项共有三项,分别是教室作业、实验室作业和课外作业,后面两项都是与实验有关。而同时颁布的植物学暂行课程标准中,作业要项有五条要求:实地观察、实地实验、采集、实验室观察、记载,都是实验方面的要求。可见,当时课程标准制定者强调的作业与现在教科书和教师布置的作业有所不同,书面作业很少,观察和实验作业很多,是一种真正的将学习与生活相联系的教学和作业方式。1929年到1936年间颁布的课程标准中,目标和作业要项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第三,教学方法指导也是课程标准中的重要内容。在1929年颁布的《初级中学植物学暂行课程标准(分科的,其一)》中,“教法要点”只有一条,也是针对实验而说的:“以自然为教本,而教师从旁启发之。书籍则仅用以补助实地观察及试验之不足,而不宜居首要地位。在教室中诵习书本,呆记名辞,最足以摧毁学者研究之兴趣,当力求避免”。这段话真是发人深思。其字里行间观点鲜明,重师法自然而反呆坐课堂,重自主学习而反教师灌输,重实地观察而反死读教本……。近一百年了,我们重读这些教法要求,并反思眼下的课程理念和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不得不佩服前人的高瞻远瞩。那时国内还没有完整系统的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学,但这些理念几乎都直达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精髓本质。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难当头,为了适应抗战救国的需要,民国政府于1939年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另设“六年制中学,不分初高中”的学制,并于1941年颁布了《六年制中学博物课程标准草案》,将植物学和动物学合并成为博物学,课程还涉及一些地质和矿物学的内容。在博物课程标准草案中,“目标”一共有四项,前三项说明植物、动物和矿物与国计民生及国防工业的关系,第四项则是对学生实验能力的要求:培养学生有采集、观察、实验及研究博物之兴趣与能力。在“实施方法概要”的两项中,第一项是“作业要项”:观察及实验、采集及记载、绘图、推理;第二项“教法要点”中强调了实习、学生自动研究的能力培养、训练学生研究科学之方法。从这份博物课程标准中可以看出,尽管整个生物课程的内容因为时局而进行了大量缩减,但无论对学生学习还是教师教学的要求,实验内容依然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总体说来,民国大部分时期的生物学课程标准,实验教学都是教学中的核心之一,实验能力的培养是最主要的技能目标之一。标准的制定者们都十分强调实验教学,强调实验能力的培养,以期通过野外观察、采取、实验等活动,增强其实验技能,提升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
背景分析及启示
我们也都清楚,生物实验在一线教学中要真正得到实施,需要经济条件、基础设施、师资水平等种种软硬环境的支持,清末民国半个世纪里国势困顿、百业凋敝,课程标准的种种要求因为现实条件的限制,绝大部分注定无法落实,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一种理想状态而已。但当时教育者和学者们对于生物教育的认知和价值追求,无疑给当今生物教育和教科书编写树立了一个可资参照的坐标。清末、民国正是西方各种思潮大量涌入中国的时期,平民主义、教育民主化和实用主义等教育思潮对人们的影响很大。新文化运动使教育界认识到独立人格、教育民主化和教育科学化的重大作用和意义。在民主和科学的大旗下,追求新教育的发展应与整个社会发展联系起来、新教育应该向生活化、大众化的方向发展。当时杜威的“教育即生活”的教育理念也对人们影响很大。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不唯书,不唯上,重视实证和实用主义,重视实验教学,既是对封建教育的反思,也是对当时现实变革需求的反映,更是基于现实条件而作的操作策略的探索,不失为一种较高的教育境界,更是一种极具战略眼光的国家行为。清末、民国时期关于生物学实验教学的一些理念和方法,在今天看来,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例如,从国家层面上强调生物学实验及实验教学的重要性,明确实验的地位和作用;将实验测评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之一列入课程标准,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还有,那时的课程标准强调实地观察和野外观察,对于今天的生物学教学也有借鉴之外,按照现在的学制和学校管理,尽管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也并非完全无法开展。城市学生随父母假期旅游,周六、日或节假日期间在公园、动物园游玩,以及学校组织的春游、秋游活动,等等,都可以结合学习内容进行实地观察或野外观察,促进知识的理解和学生对动植物的兴趣。农村的学生更是得天独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完成一些必要的野外观察活动。因此,只要作业要求合理和适量,其操作性是可行的,不会增加学生的负担,只会增进学生热爱自然的情感。(本文作者供职于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编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