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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3年06月05日 星期三

    社科学术专著参考文献缘何难规范?

    王 欣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6月05日   14 版)

        高品质的学术出版在促进与繁荣学术研究、传播学术成果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是提升学术界创新能力和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2012年9月,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50余家出版单位在京联合倡议,希望完善学术著作的体例、文本、注释、参考文献等方面的规范。尽管管理部门、出版单位和专家学者大声疾呼,但落实情况不容乐观。作为一名从事社科类图书编辑工作十余年的从业者,笔者对此深有同感。在工作中和市面销售的图书中,仅社科类图书的参考文献就与学术规范相去甚远。

        参考文献是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直接引用或参考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是学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的20多年中,学术规范越来越引起学界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相继出台的一些学术规范和国家标准都对参考文献的著录作了规定。

        笔者从2010年春天开始关注社科类专著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情况,为此翻阅的图书约有三四百种,调查对象涵盖全国各类出版单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各学科的专著。2005年《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发布后,我国原创社科类学术专著参考文献的基本情况如下:一、大多数专著在正文中以脚注著录参考文献,在参考文献表中只列出主要参考文献,少数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全部参考文献(含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的)。二、绝大多数图书对《规则》的执行不彻底,无完全执行《规则》的。三、书末参考文献表的分类、排序、著录项目等很难看到相同的两种,甚至由同一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其注释中注引参考文献的格式或书末参考文献表中的著录格式都有差别。四、多数专著或多或少存在该注引而未注引的情况。五、缺少著录项目的情况非常普遍。六、年纪比较大的学者著作,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前出版、近几年再版或修订的专著对参考文献的著录比较随意。七、社科类图书的常用文献类型,在《规则》中没有对应的著录方法。八、参考文献表的编排方式多样,没有一定之规。

        综上所述,在《规则》已发布8年并为多数期刊执行的情况下,我国社科类专著不执行《规则》现象之普遍,上述失范行为之俯拾即是。

        结合实际工作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社科类专著多半不执行《规则》,一是因为出版界和学术界对学术规范不够重视,二是因为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三是因为《规则》用于社科类专著时存在水土不服。前两方面的原因近年已多热议,第三方面的原因一直少有人关注。

        社科类专著(尤其是主要引用古代文献的专著)不执行《规则》,有作者、编辑对学术规范不了解、不重视的原因,但《规则》的不完善更是不容忽视的一个原因。 

        一是《规则》收录的著录文献种类和项目不全。从著录文献种类和项目上看,《规则》的规定过于笼统。《规则》正文将参考文献分为专著、专著中析出的文献、连续出版物、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文献、电子文献、专利文献六种,在各个类别中没有细分文献类别。在社会科学领域,很多学科都需要征引古代文献,常用的有刻本、点校本、整理本、影印本、常用基本典籍(如《论语》、二十四史等)、地方志等。在这些类别中不同文献常有其特有的著录项目(如部类、篇名、编年体典籍中的年月干支及纂、修、编、疏等责任方式);有些文献常常没有《规则》规定的著录项目,如果完全执行《规则》,则这类文献的著录就会变得可笑。

        二是《规则》要求的文后著录参考文献的形式不适用于社科类专著。《规则》规定,著录参考文献可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或顺序编码制。这两种著录方法都要求在文后著录全部参考文献。社科类专著不采用文后著,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在篇幅和参考文献的数量及对文献的引用情况上,学术专著与学术论文有很大的差别。人们最易看到的区别就是篇幅不同。因为篇幅差别大,其参考文献的数量差别也很大。这也是社科类专著独有的特点。

        正是因为社科类专著与期刊论文有着这些差别,如果按照《规则》将全部参考文献(无论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都放在书的最后标注,就会给作者的写作、编校的审读核对及读者的查阅带来不便,甚至会提高差错率。

        三是《规则》的要求与社科领域对古文献的著录习惯有较大差别。按照《规则》的规定,参考文献应在文后著录,著录项目中不包含古文献的卷次和篇目。但社科领域常需引用古文献,在引用中,为了方便读者查阅,常常会标注其卷次和篇名,比如:《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上》,《册府元龟》卷九百七十《外臣部·朝贡第三》。这样标注的优点是,无论读者想查阅哪个版本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那段引文。但是,若作者按照《规则》的要求著录此类参考文献,就仅需在相应的位置标注此引文的页码,缺少了这些项目,读者要查阅此段引文,就必须查阅该书作者使用的那个版本,不便于查询与研究。

        从《规则》的执行情况和笔者的编辑工作实践看,要使学术专著符合规范,首先应建立合乎实际的规范,并应随着学术的发展完善它。以参考文献的规范为例,要使参考文献的著录规范,首要的任务是进一步修订《规则》。在此过程中,一是应当吸纳包括人文社科领域各学科的研究者和相关出版单位(含出版社和期刊社)的编辑人员参与起草,要在充分调查和统计的基础上,尽可能收录各种文献类型和著录项目,使文献的著录有章可循。二是在著录方法上,建议抛开注释与参考文献务必完全分离的思路,立足现实和习惯,制定适合社会科学领域的规范。总之,无论是重新制定人文社科领域的规则,还是调整《规则》,都要力求作到双赢——既符合社科类专著的特点,又尽量与国际标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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