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拜读了李歌先生的文章《也谈鲁迅给姚克的请柬及其他》(中华读书报2012年11月21日第10版),很感谢李歌先生对拙文《鲁迅给姚克的请柬补正》(中华读书报2012年11月17日第10版)的批评指正,在此也有几点不同意见就教于李歌先生,希望能更有助于广大读者和研究者准确地释读鲁迅给姚克的请柬。
一、关于“宝号先生”的问题
李歌先生指出拙文中的“莘农宝号先生”不通,但是笔者通过网络检索了一下,看到网民“天下无税”在《中国发票抬头的各种称谓》(中国收藏热线 http://www.997788.com/bbs/show_241882_1____1_1.html)一文中指出“宝号先生”是民国以来票据上常用的“抬头”之一,民国时期和上世纪50年代的发票“抬头”都出现过“宝号先生”这一固定称谓。既然“宝号先生”是民国时期常用的票据的“抬头”之一,因此就要确认鲁迅给姚克的请柬是知味观餐馆印制的供顾客宴请客人时通知客人的请柬。
李歌先生在文章中说:
在请柬上直呼朋友之名不礼貌,所以嘱咐知味观在请柬上写印“敬请”“宝号”等等文字(“宝号”就包括了朋友的字或号),留下一些空白,由鲁迅一一填写。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请柬是知味观餐馆常用的请柬,方便顾客使用此请柬告知宴请客人的时间、地点等,并不是知味观餐馆为鲁迅这次请客而特地印制的。笔者从中国收藏热线网站中看到一些民国时期餐馆印制的请柬,其中的一个请柬在封面上有“万源永宝号”字样,一个请柬在封面上有敬请“胡永源宝号”字样,都是在人名的后面加上“宝号”,因此“宝号先生”应当被视为鲁迅给姚克的请柬的“抬头”。
顺带指出,李歌先生文章中关于请柬上的电话号码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该请柬下方有一行字:“电话九〇二四〇”,我认为应是鲁迅叮嘱该菜馆把电话写印下来的,应作为此请柬的内容之一,可以另起一行,补入“电话九〇二四〇”7个字,不补入这7个字也可以。
其时,这个电话号码也是知味观餐馆所印制的请柬上原有的,并不是鲁迅叮嘱餐馆特地印上的。
另外,从鲁迅给姚克的请柬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以看出,“宝号先生”这四个字是在一起的,虽然“莘农”两字书写偏左,从上下文来看,接近“先生”两字,但是也不能据此把“宝号”和“先生”分开,仍然应当读为“宝号先生”。所以笔者在拙文中把“莘农宝号先生”作为请柬的“抬头”称呼语是正确的。类似的例子就是这个请柬中的“福建路大马路口”这一地点的书写方式,请柬把“福建路”与“大马路口”这几个字并排竖写,但是我们只能读作“福建路大马路口”。
二、于鲁迅给姚克的请柬如何编入《鲁迅全集》的问题
李歌先生在文章中说:
请注意:《鲁迅日记》中写的是“发请柬”,用的是“请柬”二字……次日(20日)日记中写有“致姚克信”,用的是“信”字。可见“请柬”和“信”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的确,“请柬”和“信”是有区别的,不过“请柬”是一种专用书信,也可以说一种特殊的书信。从百度百科词条对“请柬”的起源解释来看,请柬不仅是一种简短的书信,还体现出主人请客的郑重含义。
另外,收藏家力里也在《请柬的收藏方法》(常州日报,2009年11月2日)一文中指出:
“请柬”又名“请帖”,也叫“邀请书”,是邀请者告知被邀请者事由、应邀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信。它虽属书信的一种,但图案漂亮、装帧美观、精致典雅是请柬区别于一般书信的最大外观特点。
综上所述,请柬是一种简短的专门书信。笔者在北京鲁迅博物馆资料库中看到鲁迅给姚克的这个请柬还有一个信封,原来的信封与请柬一起保存完好,可以推知鲁迅是把这个请柬装在信封中邮寄给姚克的。因此也可以说鲁迅给姚克的请柬是一种特殊的书信。
另外,鲁迅的这个请柬和他在次日下午写给姚克的书信在内容上比较一致,全信如下:
莘农先生:
昨奉一柬,约于星期六(二十二日)下午六时驾临大马路石路知味观杭菜馆第七座一谈,未知已到否?届时务希与令弟一同惠临为幸。专此布达,顺请
文安。
迅启上 四月二十日下午
鲁迅在这封信中提到了给姚克的请柬,而这个请柬又被保存下来。顺带指出,这个请柬是和鲁迅在4月20日致姚克的书信保存在一起的,而鲁迅在寄送这个请柬和这封书信所用的两个信封上的文字几乎完全一样。考虑到鲁迅给姚克的这个请柬与鲁迅在4月20日的书信在内容上比较一致,所以这个请柬可以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书信收入《鲁迅全集》之中,最好是作为鲁迅在4月20日致姚克书信的附件收入《鲁迅全集》之中,这样的处理方式或许是比较恰当的。实际上,北京鲁迅博物馆资料库也是把鲁迅给姚克的请柬作为鲁迅在4月20日致姚克的书信的附件收藏的。
(本文是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第三批重大招标项目“《鲁迅手稿全集》文献整理与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ZD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