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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3年01月02日 星期三

    在家上学的“桃花源”教育能走多远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1月02日   04 版)

        武汉7对父母将孩子从城市带到农村,他们找了一所废弃的小学,将其一楼改建成各家的宿舍,每家一个带卫生间的单间,房里摆有高低床和书桌,二楼则是孩子们的学习场所。家长自己则当起老师教育孩子,闲时家长就与孩子一起开荒种地。(12月10日《楚天金报》)

        与众多家长趋之若鹜的“择校热”不同,武汉7对父母将孩子从城市带到农村,自筹校舍,自当老师,自选课程,这种让孩子“在家上学”的举动,无疑是对现行学校教育模式否定的用脚投票。尽管社会对家长们“宁让孩子做自己的试验品,也不做学校的牺牲品”的做法褒贬不一,但其反叛行为和家教实践所展现的教育理念却值得学校教育借鉴。 

        应该说,家长们选择“在家上学”的家庭式教育方式,其初衷就是要规避现行学校模式的弊端,比如课业繁重的学生负担、缺乏个性引导的“一刀切”等,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自由成长的“世外桃源”。正如一位家长所言,“远离城市的污染和喧嚣,保护孩子们的天性,尽可能地给他们自由,给他们一片没有污染的人文和自然环境,陪伴他们一起学习和成长,这就是我们想给孩子们提供的生活。”但这种有悖相关法律、难与现行教育接轨、纯粹按家长意愿施教的“在家上学”究竟能走多远,值得深思。 

        首先,有悖相关法律规定。《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从报道情况看,武汉7家共有10个孩子,最小的1岁多,最大的9岁。尽管“在家上学”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家教”,但它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真正“入学”。因此,家长可以把学龄前儿童带在身边,而阻止满6周岁的儿童入校学习,却显然有悖法律精神。

        其次,难与现行体制接轨。尽管“在家上学”顺应了民众诟病现行教育体制的呼声,但在实践中却面临办学部门审批、教师资质许可、学生学籍管理等体制性瓶颈。正如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冯桂林所指出的,这是家长对人的全面发展进行的一种探索。但这种尝试具有风险性,将来会在升学、社会评价和认可等方面存在系列问题。如果其他家长没有足够的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知识,更不能盲目效仿。

        其三,逃避式教育并不科学。孩子成长需要多方面营养,比如耐挫性格、集体意识、合作精神等。而缺少伙伴的“在家上学”不具备这种锻炼的环境。同时,按照孩子的成长规律,教育应该是呈现阶段性和连贯性的系统工程,且不说家长未必是“样样通”的全才,把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拢”在一起,也很难体现阶梯式的教育区别,因此,去学校接受系统性和规范性教育,仍是孩子成长必不可少的阶段和经历。由此看来,学校教育需改革,“在家上学”当谨慎。

        河南省漯河市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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