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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2年08月22日 星期三

    名家之注是如何出现的?

    张京华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8月22日   13 版)

        1

        与清末民国间众多坊本盛行的情况相映衬,《文史通义》一书缺少良好的注本,确是一个问题。

        叶长青,原名俊生,字长卿,福建闽县人。当生于1898或1899年,卒于1944至1946年之间。福建省立第一中学校、厦门大学教育系、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通讯研究生毕业,历任厦门大学国文系助教、金陵大学国文系教授、无锡国学专修学校教授。叶长青先后师从吴曾祺、陈衍、唐文治,问学于刘通、张尔田、陈钟凡,而与陈柱、冯振、钱仲联为同门。在1923年至1940年的十余年间,叶长青著述甚富,先后有《闽方言考》、《版本学》、《文字学名词诠释》、《文心雕龙杂记》、《钟嵘诗品集释》、《文史通义注》、《国魂集》、《汉书艺文志问答》等八种。曾主编《国学专刊》,交往活跃,著述亦富,为民国时期不容忽视的重要学者。吴曾祺称叶长青:“吾乡叶子俊生,年少嗜学,凡有述造,必期有用于世。”陈衍称“余初至厦门大学,可与言诗者惟叶生俊生、龚生达清”;“余举充文字学教员,劬于著作,诗亦绝去俗尘,惟过求生涩”。又称叶长青“专力请业,昕夕不少倦”,“劬朴学,勤述作,骎骎于古”。陈钟凡称:“长卿于弱冠之年,俾佐教职,时历数载,学业日新。”陈柱称叶长青“有力治古文之宏志”。

        1929年,姚名达订补的胡适《章实斋先生年谱》出版。叶长青与姚名达可能未曾谋面,但二人有北大同学关系,并且都研究章学诚。姚名达1925年入清华大学研究院为研究生,1927年复入北京大学研究院为研究生。1927年9月《国学门月刊》第1卷第6号“学术消息”中有“本所新取录之研究生”,共十名,叶俊生、姚名达在名单之内。(不知为何,学者所述姚名达事迹只述其与清华研究院的关系,而忽略北大国学门一节,自早期传记如叶金《记姚显微教授》、王纶《姚名达先生传》已然如此。)姚名达的履历为“清华研究院肄业”,研究题目为“中国史籍考”。叶俊生的履历为“厦门大学助教”,研究题目为“文字学名词诠释”、“闽音古征”和“闽方言正续考”。在这十人中,只有叶长青的研究题目是三项。(其中二项出版为专著,一项发表为单篇论文。陈以爱《中国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兴起》遗漏了后面二项。)

        此前,1925年12月,叶长青曾因阅览《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月刊》而与董作宾讨论闽语,言及叶著《闽方言考》,见《叶长青与董作宾书》、《董作宾复叶长青书》。当时董作宾也是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的研究生,资历为“北京大学旁听生”,研究题目为“历代名人生卒年表”。

        2

        山口久和在其所著《章学诚的知识论》书中,说到叶长青《文史通义注》云:“《文史通义》的注释——清代人的著作难得有两种注释——一是叶长青的《文史通义注》八卷和《文史通义补注》三卷,一是叶瑛的《文史通义校注》。叶长青的注几乎全被叶瑛的《校注》所采用,学者已经没有特意参考的价值。”又云:“《文史通义注·补注》的作者叶长青,笔者除了知道他是福建闽侯县人之外,其余一无所知。根据其门人沈讯敬写于‘民国二十四年八月’的序文推断,大概是民国初年的学者。叶长青还有《校雠通义》三卷。笔者所依据的是1971年台北广文书局出版的排印本。”引川胜义雄又云:“川胜氏在解读时以叶长青的《文史通义注》为依据,但是现在可以利用到更为详细而精确的叶瑛《文史通义校注》。”(日本山口久和著《章学诚的知识论:以考证学批判为中心》,王标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日本创文社1998年原版。)

        按其说虽然简略,却有不少讹误。“《文史通义补注》三卷”、“《文史通义注·补注》”当作《文史通义注补正》,乃是在该书排版之后所补,自卷一至卷八逐条附排在该书之末,目录及书口并无三卷之数。(日本各馆藏著录有作“补正八卷”者亦误。)《文史通义注》为“无锡国学专修学校丛书之十一”,仿宋体字样见于原本封面,广文书局影印本删去,但叶瑛校注《出版说明》亦言之,可知作者任教于此,而山口久和却云“其余一无所知”。“沈讯敬序文”有误,当作“沈讱《后序》”,“敬”为恭敬语,《文史通义注》书中有“门人沈讱补”20条。“还有《校雠通义》三卷”亦误,《校雠通义》即在《文史通义》之内,民国刊本大多如此。“广文书局排印本”亦不准确,当云影印本或“据排印本影印本”。就以上而言,似乎山口久和并没有见到过叶长青的影印本的《文史通义注》。(除广文书局影印本外,台湾还有国史研究室编印《文史通义汇印本》一种,内含《文史通义注》,此外别无他本。)

        山口久和书中也评论到叶瑛,说道:“根据叶瑛《校注》的‘题记’,他供职于天津南开学校(现南开大学)之际,想给学生讲《文史通义》却苦无注本,于是产生了自己来校注《文史通义》的念头,即便在抗战方酣之中也坚持孜孜不倦地进行写作。”又说:“叶瑛的《文史通义校注》无疑好比是《春秋》之有《左传》、《汉书》之有颜师古注。”这一评价比国内专研章学的仓修良先生高许多。仓修良《文史通义新编新注·序》说:“为《文史通义》最早作注的自然要首推1935年出版的叶长清(当作叶长青,《文史通义校注·出版说明》已误作叶长清)的《文史通义注》。……其次则为叶瑛的《文史通义校注》,此书完成于1948年,到了1983年中华书局才首次出版。这是一部比较好的注本,因为不仅注释详密,而且校出了不少文字上的错误。”与山口久和对叶瑛的极高评价成反比,笔者有理由相信他对于《文史通义校注》作者叶瑛的了解不会太多,比对叶长青的“其余一无所知”好不了多少。

        叶瑛1924年至1942年之间履历不详,1924年至1947年之间著作不详。《文史通义校注》1948年完稿之前不显,1985年出版之前亦不显。学者或谓叶瑛《文史通义校注》“系名家之史,名家之注”,未知何时始为名家。(彭忠德《〈文史通义〉叶注正误一则》)

        据《文史通义校注》叶瑛《题记》:1929年秋,“爰疏记其崖略若干篇”;抗战事起,“课暇辄取《通义》疏注之”;1942年秋,“任授是课,因复稍稍董理就业”;1948年秋,“校注既竟”。按叶瑛《文史通义校注》著述前后近20年,成稿至出版又37年,事颇蹊跷。

        山口久和称叶瑛“供职于天津南开学校(现南开大学)”一语的夹注有误。南开学校与南开大学同为张伯苓、严修创办,南开学校为私立中学,创办时间早于南开大学,而南开大学自始便称大学,与清华由“学校”升为“大学”不同。南开中学、南开大学及南开女中、南开小学各不相蒙,而叶瑛当时是南开中学的国文教师。

        1924年9月,叶瑛有《谢灵运文学》附《谢灵运年谱》一文,刊《学衡》第33期,目录及正文均注明“自武昌来稿”。迄1950年病逝,叶瑛发表的学术论著只有此文。

        据图书馆特藏部邬纪明《武大老教师著述及相关数据篇名索引》,叶瑛还有《戴南山临刑脱走之传说》一文,刊《武汉日报》1947年3月17日,当属短文杂文之类。

        叶瑛毕业于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武汉大学前身),此文可能是他的毕业论文。《文史通义校注》曾称“黄师季刚”,叶瑛可能师从黄侃,并于1924年毕业。据近年霍西胜《叶瑛先生杂考》一文推测:“黄侃先生任教于高师在1919至1927年间,则叶先生当也在此间就读高师。”“1924年,于《学衡》发表文章《谢灵运文学(附谢灵运年谱)》。或许,此年当毕业?”(人人网·霍西胜的日志)

        叶瑛曾任教吴淞中国公学。1929年秋执教南开学校,则在吴淞中国公学的时间可能为1924年至1929年。

        在南开中学,叶瑛的名字是叶石甫。

        3

        就南开学生模糊追忆中的影像,叶瑛当时支持学潮,思想激进。

        刘清《回忆南开生活片断》说道:“我国腐败反动政府的无能,迫使我们青年不得不正视现实,寻求救国的途径。在南开中学有位国文老师叶石甫先生对我们的教育帮助较大。……叶先生的教学开拓了我们对祖国的忠诚,进一步激发了我的爱国主义思想,影响推动我在以后年代里走向进步革命的道路。”(《天津市南开中学建校九十五周年纪念专刊》)

        王刚《记“一二九”运动赴南京请愿的经过》说道:“南开中学当局对我们去南京请愿的爱国行动,采取釜底抽薪和分化瓦解的手段,以同情和关心的面目实行阻挠。……19日清晨,我们到达杨柳青镇时,学校派来了张信鸿、孟志孙、郑新亭、叶石甫、韩叔信等五名平日受同学们尊敬的老教师说服我们。他们表示钦佩同学们的爱国行动。”(《一二九运动回忆录》第一集)

        叶瑛里籍,《出版说明》谓为安徽桐城西乡陶冲驿人。另据叶瑛之侄叶东启所述,叶瑛为大塘叶家湾人,“叶家湾属于桐西革命根据地”。

        叶瑛长子叶树敏学生时期为地下党,1942年牺牲为烈士。叶瑛二子叶树谷于解放前参军。这一背景与南开中学学生的回忆可以连类而观。

        叶东启《叶树敏烈士的烈士证希望能尽快给与更换》说道:“叶树敏烈士是大塘叶家湾人,学生时期就[参加]我党地下革命活动,1942年被国民党逮捕杀害牺牲。他是我小叔的长子,我小叔叫叶瑛,是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1949年因病去世。小叔和朱光潜是桐城中学的同窗好友,并在武汉大学共事过。小叔二子叶树谷,亦于解放前夕受我们的八姐(原名叶艺芷,参加革命时改名孙建中,是钟大湖妻子。)教育带领参军。我名叫叶东启。”(中国桐城论坛网)

        叶瑛自述著书缘起亦有不实。《题记》末云:在天津南开学校“为诸生授《文史通义》,苦无注本,阅读弗便”,在重庆南开中学“课暇辄取《通义》疏注之”。按此语模糊。南开中学不可能开设《文史通义》课程,只能是在《国文》课程中涉及到《文史通义》的一二篇目。(南开中学初中及高中均有专门的《国文教本》。)而《文史通义》全书虽无注解,常见的篇目则多有单篇注解,特别是章锡琛选注的《文史通义》,专为中学生编写,为《学生国学丛书》和《新中学文库》之一,1926年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内含30篇,足敷阅览。中学教师讲授少量《文史通义》篇目可能,但与著作成一家言之志基本无关。

        在学生的追忆中,没有听到叶瑛讲授《文史通义》,他只讲《诗经》、《楚辞》、《史记》和其它诗文选。

        赵清华《忆良铮》说道:“南开中学高中班的国文课有选科四种:国文一,诸子百家(叶石甫主讲);国文二,古代文学(孟志荪主讲);国义三,现代文学(赖天缦主讲);国文四,应用文(关键南主讲)。”(《穆旦逝世二十周年纪念文集》)

        刘清《回忆南开生活片断》说道:“他在高中一年级开始教我们的课,不是教一般的国文课本,而是选读我国历代的文学代表作品,从最早的《古诗源》,到以后的《诗经》、《楚辞》、《史记》、《昭明文选》、《古文观止》之类。叶先生讲课生动深刻,特别是《楚辞》这本书,全部讲授学习,讲屈原的爱国爱民、忧国忧民的纯真质朴的思想感情,是感人至深的。”(《天津市南开中学建校九十五周年纪念专刊》)

        邹承鲁《我成长的重要阶段——重庆南开中学时期》说道:“在中学时期,中、英文老师如国文周孝若、叶石甫和英文童仰之等老师都要求背诵一些名篇。”(《重庆南开中学七十周年》)

        黄宗江《我的奶师们——我中学的语文课与教师》说道:“南开高二时,国文分两组,一组习经为主,一组习诗文为主。我选的后者,老师是叶石甫,人称叶老二,大有学问。我至今还能背几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帝高阳之苗裔兮……’”(黄宗江《读人笔记》)

        叶瑛《文史通义校注》注《庄子》出处最好,应当也与中学国文教学有关。但在中学任教的近20年期间,没有检索到叶瑛的任何学术论著。

        叶瑛和朱光潜是桐城中学的“同窗好友”。朱光潜1939年至1946年任国立武汉大学外文系教授,其间1941年至1944年兼任教务长。

        据程千帆先生追述,叶瑛由中学教师直接聘任武汉大学是朱光潜推荐的。程千帆2000年4月26日《致徐雁平》云:“先师黄季刚先生离北京大学后,曾在武昌高等学校任教,叶瑛先生从黄君问学当在其时。抗战将胜利时,朱光潜先生任武汉大学教务长,叶先生以朱之介到武大中文系任教。胜利后随校迁回武昌,不数年不幸逝世。其人性格温和,学术亦有基础,所著《文史通义注》当在武大撰成,但生前未能出版耳。”(程千帆《闲堂书简》)程千帆《闲堂自述》又称叶瑛为“亡友叶瑛教授”,但追忆其事迹皆不详尽。

        另据叶圣陶日记,朱光潜曾推荐叶瑛的著作《诗经选注》给开明书店叶圣陶。朱光潜与叶圣陶同为开明书店的创办人。

        1943年4月23日:“作书复孟实,答复渠介绍友人叶石甫书稿事。”

        1943年6月4日:“写信复孟实、叶石甫。”

        1943年12月4日:“叶石甫《诗经选注》校阅完毕,作广告辞。”

        孟实即朱光潜。叶瑛《诗经选注》已校阅并已拟出广告辞,但最终未见出版,原因不详。

        据《武大老教师著述及相关数据篇名索引》作者下注:“叶瑛:别号石甫,安徽桐城人。曾任国立武汉大学中国文学系副教授,1942年到校。”鉴于叶瑛缺乏著述,生前应当仍为副教授。

        程千帆《致徐雁平·又及》云:“叶先生逝世后葬于武大公墓。我曾送葬。”但到1952年,有叶瑛遗嘱捐赠中文图书900余册给天津市人民图书馆的记载,表明他一直留有居室在天津。

        据以上推测,《文史通义校注》书稿也应当是由朱光潜推荐给叶圣陶,再由叶圣陶交给中华书局由周振甫编审。

        范军先生《技能:编辑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要素》说道:“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叶圣陶先生介绍给中华书局一部武汉大学已故教授叶瑛的遗著——《文史通义校注》。周先生审阅了部分书稿后,认为作者的校注有功力,书稿具有出版价值。但原稿中也有一些明显不足。周先生除了认真仔细审读书稿,还对书稿进行了精心加工整理。如,对本应分段而未加分段的重新分段,对《题记》中对人只称字未提名的地方加注补名,对注文中不易理解的作了简注、浅释,对原注中不符合原意的地方重新注释。……此外,对原稿中只注了半句的,需要修改的,应注而未注的,周先生都分别作了补充、改动,或加了新注。这部书稿,经周先生修改、删简、重注的地方至少有一二百处。而书稿的审读报告,更是长达四五千字。”(从另一个角度,白寿彝批评中华书局说:作为遗著,编辑对《校注》有修补的地方“这是不必要的”、“似也没有跟原来注文区分开”,见《〈文史通义校注〉书后》。)

        《文哲散记——周振甫自选集》自序云:“要做好编辑工作,就要认识自己的知识不足,要找有关的参考书来看。这里还有著者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做编辑工作的要替读者着想,要做些补充工作。比方有一部《文史通义校注》,其中有一篇《浙东学术》……对这三个疑问,《校注》里都没有讲。围绕著书稿来做编辑工作,不能不对这三个疑问考虑一下。”所言与《文史通义校注·出版说明》吻合。

        就周振甫所描述,《文史通义校注》应当算是遗稿,而非定稿。叶圣陶拿到书稿,可能是由叶瑛的子女请托朱光潜所致。

        恰巧的是,周振甫1931年至1932年就读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师从钱基博学习《文史通义》。(参见刘桂秋《无锡国专编年事辑》引徐名翚编《周振甫学术文化随笔·周振甫年谱》。)

        俞晓群先生《周振甫:一位编辑型的学者》说道:“读周先生的文章,他经常谈到,对于学问的认知,它是从早年研读章学诚《文史通义》起步的。”1932年周振甫二年级肄业,至开明书店,周振甫与叶圣陶认识当在此时,而叶长青则在1931年5月离开无锡国专,出任福建松溪县长,故周振甫有可能没有见过叶长青。

        周振甫本人研治《文史通义》出自无锡国专之门,但他后来精心审定叶瑛书稿,竟遗漏了与叶长青注核校,无论如何都是一大遗憾。

        4

        中华书局《出版说明》云:“叶瑛先生作《文史通义校注》,始于1929年,完成于1948年。……他的校注告成时,看到了叶注,把叶注的胜义采入校注,并加注明。校注比叶注更为详密。”

        叶瑛《例言》云:“注文采自时贤者,必一一注明,不敢攘美。近有叶君长青注,于章氏之说,间有辨正,而疏略之处,时亦难免。缮稿垂成,乃始见及,兹摘其胜义,随注标明,援引从同,则不复识别。”(第七条)

        约言其意,大概有三:其一,叶瑛当时已独立完稿。其二,凡采用叶长青处,均有标明。其三,征引文献,二人不约而同之处,则不必说明。

        今检叶瑛《校注》,与叶长青“援引从同”之处,数量极大。山口久和称“叶长青的注几乎全被叶瑛的《校注》所采用”,虽然未必准确,但亦至少说明二书征引相同之处甚多。又书中确有采用叶长青之说并加以标明的,然全书仅见12次;书末《引用书目》列出“所据参校诸本”、“近人著述”等300余种著述中,并无叶长青《文史通义注》一书,似乎叶注之于《校注》无关轻重。

        问题是既然“援引从同”,则是否《校注》出于独得,抑或出于抄袭,便无从辨别。尤其是叶瑛《校注》征引之文,往往比叶长青多注出篇卷,或引文增多,又往往改正叶注之误排,似乎《校注》确较叶注优长。

        但叶长青的注文既有不少误排,甚至有注错之处,叶瑛的校注也都相同,并且仍未标明与叶长青有关,则由这些错讹的文字便可暴露出叶瑛的抄袭问题,从而证明叶瑛所说的话不实。由此加以推断,叶瑛与叶注的大量“从同”之处可能很多都源于抄袭。

        《文史通义》二叶注中,有叶长青注有讹误,而叶瑛《校注》直抄延误之例,兹举一则:

        《文史通义·答问篇》:“则收点金之功。”叶长青注:“《列仙传》:‘许遊,南昌人,晋初为旌阳令,点石化金,以足逋赋。’”叶瑛《校注》与叶长青注全同。按“许遊”误,当作“许逊”。此条出清《御定佩文韵府》卷一百一“点石”条,文字全同。清《才调集补注》卷三《章江作》诗注云:“《一统志》:许逊,南昌人,晋初为旌阳令,点石化金,以足逋赋。”文句全同,而出处则为《一统志》。许逊,宋《太平广记》、宋《云笈七签》有条目,记载较详,与叶长青注所引文句不同。明张文介《广列仙传》亦有条目,文极详,文句又不同。清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及明天顺《大明一统志》之《南昌府·仙释》有传,均不载点石化金。《才调集补注》云“《一统志》”,不知何本?清《古事苑定本》卷八“神仙”类云:“许逊,字敬之,南昌人,晋初为旌阳令,点石化金,足逋赋。”文句稍异。比对可知叶长青注所据为《佩文韵府》,然《佩文韵府》谓见《列仙传》,亦有误。《列仙传》汉刘向撰,许逊则为三国吴及西晋间人。当作《广列仙传》为是,作者为明人张文介。《佩文韵府》似撮述《广列仙传》许逊事迹,而误记《广列仙传》为《列仙传》。叶瑛沿叶注之误“许逊”为“许遊”,又不察《列仙传》之误,直抄而延其误。

        此外,尚有叶注不误而叶瑛抄误之例、直抄叶注节引而不觉非全文之例、抄引叶长青按语而文字全同之例、连引古书而与叶注全同之例、补抄叶注附于文前之例、补抄叶注附于文末之例、叶长青失注而叶瑛亦失注之例、袭用叶注体例之例,当另文详论。

        甚至叶瑛自述其辛劳、申明其体例,亦有抄袭叶注《后序》之嫌。

        沈讱《后序》云:“盖有翻一语而究全书,检一事而遍群籍者矣。”叶瑛《题记》则曰:“其间检一语征一事而究全书遍群籍者,往往而有。”(山口久和曾引此句而称道之。)盖仅易“翻”为“检”、易“检”为“征”而颠倒其语序。

        沈讱《后序》云:“盖出处必究其最先,援引必著其篇卷,此注家之任也。”叶瑛《例言》则曰:“而出处必据其最先,援引必著其篇卷,固无论已。”(第三条)盖惟改“究”为“据”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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