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本报讯 日前,文化部制定出台了《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文化产业发展、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等。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文化部结合当前文化改革发展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重要举措。
根据《意见》,文化部将鼓励民间资本捐建或捐资助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捐助机构、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意见》指出,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意见》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结合文化旅游、民俗节庆活动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开展保护、展示、传承、宣传活动。
为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现状、发展趋势的监测和分析,把握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动态,文化部将适时修订《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合理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同时加强文化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学会、联盟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