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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2年02月15日 星期三

    比利时法庭判决:《丁丁在刚果》没搞种族主义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2月15日   08 版)
    姆布图·蒙东多·卞维努诉请法庭查禁《丁丁在刚果》。

        本报记者康慨报道  比利时一家法庭驳回了以宣扬种族主义为由、查禁连环画《丁丁在刚果》的申请。

        布鲁塞尔一审法院2月10日签发、本周一公布的判决书表明,法官认为,此书创作于殖民时期,且没有语气表明有意煽动种族仇恨,因此没有违反比利时的反种族主义法律。

        “无论其故事,抑或此书始终在售的事实,均清晰表明,它并未有意营造一种恐吓、敌意、贬低或羞辱的环境。”判决书写道。

        自1908年始,刚果为比利时殖民地,1960年始获独立,现称刚果民主共和国。

        《丁丁在刚果》乃比利时漫画家乔治·雷米(笔名埃尔热)创作的24部系列漫画中的一部,连载于1930年代初,后于1946年成书,描写了英国记者丁丁到非洲抓坏蛋的智勇故事。

        此书也是“丁丁历险记”系列中最具争议的一部。多年以来,指责它对黑人进行负面和贬损性描写的言论不绝于耳。埃尔热本人也在晚年承认,他对此书感到不快。

        2007年,在布鲁塞尔学习政治科学的刚果学生姆布图·蒙东多·卞维努向比利时法庭提请禁书,或像英文版那样,由出版商通过添加警示性标签、在前言中交代埃尔热创作的时代背景等方式,对其种族主义内容做出说明。

        庭审开始前,姆布图举着标语牌,站在法庭门外。牌子上复制了四个小黑人为白丁丁抬轿的画面,并配有三个大字:“我控诉”。这是左拉的名言。

        随着争议声调日渐提高,部分美国和英国书店陆续从店内的童书区移除了此书。

        判决公布后,丁丁历险记著作权的持有者木林萨尔公司和出版商卡斯特曼出版社通过发言人表示,不该断章取义,而是要从特定的时代背景和认识上的局限出发,来看待埃尔热和他创作的《丁丁在刚果》。

        木林萨尔公司原名丁丁有限公司,由埃尔热的遗孀范妮·雷米及其再嫁的英国丈夫持有。木林萨尔即书中的阿道克府,英译本改称马林斯派克庄园,中译本作马林斯派克大厅。

        木林萨尔和卡斯特曼的律师团曾在聆讯时警告,如果查禁《丁丁在刚果》,或将开启一个危险的先例,意味着人们可以“磨刀霍霍”,准备收拾“写过犹太人的狄更斯、写过黑人的儒勒·凡尔纳”,或者贬低妇女地位的《圣经》。

        专家认为,埃尔热创作此书时,从未迈出过国门,因此他对比属刚果的想象,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当时的资产阶级流行观念和宗主国傲慢态度的影响。

        《丁丁在苏联》是另一本常有争议的丁丁书。相形之下,以中国为背景的《蓝莲花》获得了当地读者的广泛接受。早在1939年,埃尔热便曾得到过宋美龄的访华邀请。对中国相对准确的描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朋友、留比中国雕塑家张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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