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业余除了锻炼之外,另一项爱好就是读书。我不喜欢上图书馆借书,而是热衷于买书。买回的书是自己的,想几时看就几时看,我喜欢“坐拥书城”的感觉,几十年来,陆续买下几千册各类图书。我对看书相当有讲究:买书回来,先用厚纸包个封面。看书之前,必须把手洗干净,这样不损书,心里塌实。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借别人的书,也不希望别人向我借书,因为我担心别人不会像我这样爱惜书。俗话说,担心什么,就会发生什么。有几次别人借我的书,让我心中很不爽。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特别爱看《读者文摘》(后改名《读者 》),每出一期,我都及时购买,因为我觉得它知识性强,非常可读。看完后,我将它收藏。1984年,我看完一期后,正要收藏,朋友小宁来到我的办公室,他随手翻翻,感觉不错,要借去细读。我开始不答应,经不起他软磨细缠,终于松口了。我叮咛他,要好好爱护。三天后,小宁还回了杂志。那哪像杂志,简直就是废品店里的垃圾。他把杂志卷成筒状,插在屁股后的小口袋里,压得扁扁的,其模样惨不忍睹。我为此大为光火。他怯怯地说,我给你买过一本还不行吗?可是,他跑遍了各个书店报亭,就是没买到。
1988年,我对“五角丛书”产生了浓厚兴趣。顾名思义,一册书只要五角钱。它不但便宜,而且信息量非常大,包罗万象。我见一册买一册,已经买了好几十册。那天我去省城出差,在新华书店一次买到六册,如获至宝。次日,我带了其中一本《中外禁书》去单位欣赏。这时,一位女领导来我办公室谈工作。她见了我手中的书,顿感兴趣,一定要借去看看。我婉言相拒:不好意思,我还没看完。她笑道:你反正书多,我借一天,明天就还。她好歹是我的上司,我不便抹她的面子。但是,当她把书拿走时,我还是有言在先:这是我刚买的新书,请爱护。三天后,书还回来了,那模样就好似革命者遭受了国民党的酷刑:整本书皱巴巴,有的页面已经撕烂,其中有两页怎么也打不开。我好不容易打开之后才发现,两页之间夹着几粒干枯的米饭,另几页沾满了莱汤。原来她如饥似渴,连吃饭的时候都在认真学习。我顿生疑惑:这般不爱惜书的人,也能当领导?
更惨的还是2004年底,我有一篇2千字的散文《婚纱五人照》刊登在《家庭》杂志上,其稿费高达2100元。一高兴,我去报亭买了10本送给亲朋好友,自己留下一本。一天,小舅子带了个王姓老师来我家闲聊,那王老师听小舅子介绍我的那篇文章后,硬要借去“好好学习”。人家是老师,能不借吗?不过,借给他之前,我还是交待一句:王老师,这杂志只剩一本,请好好爱护,早点还我。这一借,十天不见还。半月后,我催小舅子。小舅子回我话:姐夫,王老师把你的杂志撕掉了。我火冒三丈:怎么可以撕掉呢?那是孤本啊。小舅子小声说:他孩子上厕所,把杂志当手纸了。我的天,世上竟然有这样的老师!
打那以后,天皇老子来借书,我都拒之门外。
江西省新余市 梅承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