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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异域来风

    《谁在夜里杀死了狗》:是“声音”,不是“钩子”

    谈凤霞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12月07日   12 版)

        英国小说家马克·翰登(Mark Hadden)的获奖作品《谁在夜里杀死了狗》(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是这样一部境遇“尴尬”的小说:故事写的是自闭症少年,可通篇没有一次提到“自闭症”之类的字眼,但却让不少读者误以为作者是自闭症研究专家而向他求教,让作者不堪其扰。究竟是什么样的叙事带来了这种“以假乱真”的效果?这得归功于作者找到了一种独特的“声音”——自闭症少年主人公第一人称叙事的声音,显示了作者了不起的洞察力和“移情”的天分。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绝非特意为自闭症者而写——这种主题先行式的写作会显得迟钝且有过多的意义负荷。事实上,写作时首先跃入他脑海的是一个“形象”——一条被人用花园叉子叉死的卡通狗,这是一个有趣的形象,但作者意识到只有用某一种平白而不带感情的声音去讲述才会显得更加有趣,所以紧跟这个形象而来的就是一个特别的“声音”。作者曾精心设计情节这个“钩子”来钩住读者,因为读者往往容易被小说情节俘虏,所以小说家们往往在琢磨情节这个“钩子”上狠下功夫。但当这个叙事者的“声音”出现后,就紧紧地攫住了作者,让他沉浸其中、化身为主人公,逼真地叙述其所感所思。

        小说开头,“我”——十五岁的少年克里斯托弗,发现邻居歇尔夫人的狗被人用花园叉子害死在花园里,他决定要查出杀狗的凶手。在侦查中,他无意中揭开了家庭的秘密,在父亲房间发现了本以为已经死去的母亲给他写来的几十封信,其实母亲是离开他们父子,与邻居歇尔先生去伦敦同居了。父亲不想让儿子被真相所伤害,所以才编织了谎言藏起了信,并坦言是自己杀死了狗。“我”不再信任父亲,担心杀死狗的父亲也会杀死他,于是勇敢地独自去伦敦寻找母亲。后来“我”在母亲的陪同下回到家乡,参加一心向往的A-Level升学数学考试且取得了A的等第,并逐渐恢复对父亲的信任。小说末尾是“我”满怀希望地设想未来,“我知道我能实现目标,因为我自己一人去了伦敦,而且我还解开了谁杀死狗的谜团,而且我找到了妈妈,而且我很勇敢,而且我还写了一本书,而这些意味着我能做好任何事情。”

        作者巧妙地安排了自闭症少年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这是一个受限制的叙述者,但自有其独到之处。“我”自称有“行为困难”,只会讲真话,不会说谎话,不懂得比喻,也不懂得别人的感情,对外界充满恐惧且领会能力有限,但力图把事情弄得有秩序,往往诉诸于数学逻辑来推理。阅读前面几页,读者不会觉得主人公有何异常,再看几页就觉得他有些“憨”,接下去会觉得他甚至有些“傻”,但有时又很“灵”(比如解数学题),接着就越来越觉得他有些“怪”,并逐渐意识到他是个“特别”的人,是一种“另类”的生存。小说中的“我”所使用的陈述句式基本都是平白的主谓宾结构,用很多个“and”(可译成“和”或“然后”)来连接,没有任何复杂或精致的表达。叙述表层看上去简单浅显,但其实通篇都充满了讽刺性和矛盾性的多重含义。恰恰就是这一受限视角,发现了常人所没有看到和想到的世界,比如他说:“很多人都很懒。他们从来不会好好看任何东西,而只是随意一瞥。”

        这本小说跨越了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的界限,在2003年赢得了英国“白面包奖”(儿童文学)和“共和国最佳新人新作奖”(成人文学)。小说主人公“我”虽然是少年,但其实小说无年龄界限,因为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像这个少年克里斯托弗,生活中有时会陷入某种混乱,并且也只能使用有限的策略来恢复生活的秩序。当作者被问及此书为谁而写时,他说是为成人,而更多的是为“自己”,他在写作时获得了一种极大、极好的“自由感”。而这种于任何一个写作者来说都十分宝贵的“自由感”,主要也得力于他找到了这样一个独特的叙事“声音”——让他摆脱了“正常人”的陈规陋见,开掘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并心有戚戚的“深沉”的世界。

        (本文作者谈凤霞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在英国剑桥大学访学期间专为本报写下此文,今后将不定期为本报读者推荐尚未引进出版的域外儿童文学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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