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中英(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
读书对学者而言,既是知识的来源,也是思想的来源。但对我而言,读什么样的书,书中是否有新意,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选择读的书一般和我思考的问题有关系。哲学问题可以从一本两本书里得到灵感,尤其是读一些原典,从中获取活泼的思想。所以,一方面我希望读新书,一方面又要看它是否具有活力和活泼的思想来启发、激发新的思考。
这学期我开了两门课:《道德哲学》和《易经哲学》,因此必须读一些相关的书,来重新观照哲学诠释学与本体诠释学的课题,因此也重温和思考海德格尔哲学发展的传统。人的存在的偶然性和时间性是当代西方哲学诠释学的基础。当然,我个人的看法是,人的存在的偶然性和时间性涉及变化,在于寻找意义,找到人的价值所在。因为这个原因,我更加关注海德格尔的传统,虽然这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产生冲突,甚至疏离。
在前不久的一次哲学会议上,我注意到了David Cerbone的Understanding Phenomenology(Acumen Press,2006)这本书,内容主要是谈现象学发展的过程,对现象学后期的发展传统做了很好的梳理。从胡塞尔到海德格尔到萨特到墨勒庞迪,后面一些章节还谈到了那维纳斯、德里达和丹尼特等人。他们对现象学的一些新的批评,显示了现象学是一个发展中的思想。可说有一种突破性。他们的批评建立在对胡塞尔、海德格尔的批评上面,来说明人的存在的关系,是对海德格尔现象学的深化和修订。墨勒庞迪从身体的知觉来讨论直接、经验的现象学(可称为感觉的现象学),那维纳斯从超越现象学来讨论他者的存在,丹尼特从文字的符号象征来谈思维本身的内在矛盾性,进一步探讨理论思考背后的内在因素。
现象学本身不是单一的,它指向现象学之外更广大的领域,它应该涉及本体学,也涉及哲学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这是我想了解的,至少从中可见现象学从理论走向方法的趋向。这和诠释学刚好相反,后者原本是一套方法,后来则变成了一套理论。如此,诠释学和现象学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呢?所以,先要有问题,读书才能有针对性,也更有意义。理论书,基本上一看就知道它的意义何在。我选择来读,并不是为了其中的知识(因为我们大致已掌握),主要是看它的新意所在。当然,中国很多的古典经典如《论语》《大学》《中庸》《孟子》《老子》 《庄子》等,其中蕴含的活泼思想随时可以唤起思考。像我是搞易经哲学的,相关的书我都会很关注。
我是想在一些相关哲学领域中找寻一些问题的答案,才读了Understanding Phenomenology这本书。这本书说明了现象学的动态发展,显示了现象学走出自身之外的一种趋势。胡塞尔作为现象学的创始人,提出排除先见和前见,以此掌握事物的结构。虽然胡塞尔承认世界是通过知觉来感知的,人的知觉有意向性,并且这种意向性使人能够正确掌握世界,但由于人与外面世界的经验纠缠太多,对事物的经验结构并不清楚,所以,胡塞尔提出刮除法,还原事物本身的真相(这也是西方哲学的重要精神——找寻事物的真相,并将其用逻辑的语言客观地表达出来)。
我自己曾做过两种假设。一是排除累积的经验,还原真相,这些累积的经验是否能够显示事物的真相?客观事物都在变化,没有一个长存的不变的事物的真相。与此相关的是,这些累积的经验有什么样的价值?对我掌握有价值或真实的世界有什么帮助?真相是否就是真理?比如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根据以往的生活经验,附近的一些地标都会提供我很多信息,如果将这些都排除的话,我怎么能够找到和掌握方向呢?可见很多经验非但不能括除,还要结合到一块,来认识一个整体的动态的世界的存在以及其中事物的相关性。
当然,现象学的括他法有其意义,但它不能代替我们对整体真实世界的了解。我的第二种假设是,不用括除法,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把我们能想到的经验全部提取出来考虑,找寻经验的核心结构与实用价值。我是从这个角度来认识现象学的,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批评的意义应该也在于此。即人是一个直接的存在的意识,有焦虑,疑虑和种种的不确定性。从开阔的宇宙来看,人可以尽量地去发展,汲取经验,整合经验,成为一个更出色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显然也要走出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哲学。
中国哲学的精神就在于认识到宇宙的整体,生命的整体和生活的整体。看到个别人的行为,个别人的存在状态的意义。这和现象学的括除法刚好相反。可名之为观感包容法。包容所观所感的现象当然也是一种掌握现象之方法。当然,现象学的括除法也有它的作用——像解剖学一样,让我们对细部的东西有更好的了解。我们可以借鉴括除现象学来培养透视事物真相的能力,以及对个别事物的解构和了解,然后更开阔更深沉地认识世界。
(本报记者陈菁霞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