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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男人,上身没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瘀青,满脸浮肿而且变形,显然受过凌虐。他脖子上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好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这是一桩1964年发生在美国南部名叫奇风镇的谋杀事件。在小镇的附近有一座深不见底的萨克森湖,就要过12岁生日的小男孩科里·麦克森和他的父亲在清晨送奶途中目睹一辆汽车冲进湖里,而跳进水中营救的科里的父亲发现,驾驶室里的人早已死去,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一条钢丝深深勒进死者的脖子,正如本文开头描述的那样。紧接着,科里发现了树林中有个神秘的身影一闪,发现了遗失在现场的一根绿色羽毛,在找电话报警的时候发现了妓女们藏身的房屋——总之,那个早晨或许改变了科里的一生。
作者罗伯特·麦卡蒙在序言里说,他一开始想写一个以警长为主角的谋杀案,但这肯定是一个老套而平庸的故事。作者最终放弃了这个打算,重新写出了一个“充满生命力”的故事——这真是了不起的做法。它不但为作者赢得了极大的名声,也是这本书成了一本超级畅销书。与很多当代作家不断更新小说的创作手法相比,《奇风岁月》的作者罗伯特·麦卡蒙用最老实的讲故事方式写完了这部长篇小说。这种古老的叙事方式,不但赢得了成千上万个少年读者的心,也俘获了相当数量的成年读者。《奇风岁月》在美国和《麦田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等书并列为成长经典,但是显然,《奇风岁月》更像是一本古典化意义上的成长小说。书名原为Boy’s Life,明确地说明这是一本关于一个孩子成长的书籍。和我们经常读到的有关儿童成长的小说不同的是,这部长篇是真正意义上引导孩子接触生活真相的故事,即:它没有把生活虚构成天堂般美好的景象,也没有粉饰复杂可怖的人性;通常可见的此类作品中甜得发腻的生活场景在本书里成了少见但令人感动的惊鸿一瞥——只要你足够诚实,便知道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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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如果我是那个小男孩科里的话,我会如何面对突然降临在面前的黑暗。从那个春天恐怖的清晨开始,一连串的不幸和诡异的事件发生在这个少年的生活中:先是一场可怕的有关火星人入侵的电影,使孩子们陷入担心失去父母的噩梦中,然后目睹了同学本和蔼可亲的父亲酗酒后的暴力给本和母亲带来的悲痛;接着是教堂大黄蜂对众人神秘的围攻,然后就是一场几乎淹没住满黑人的布鲁顿区和奇风镇的大洪水……
在小说的第一部“春天的痕迹”中,从复活节前一天从布鲁顿街区开始的游行,到复活节教堂礼拜,一直到大洪水的来临,小镇各色人等相继登场。这些人中,既有黑人精神首领、气质高贵的“女王”和其丈夫“月亮人”,也有絮叨守旧的拉佛伊牧师;既有弹钢琴和风琴的格拉斯蓝绿两姐妹,也有热情洋溢的兽医乐善德医生和太太。除了科里在学校的朋友本、戴维·雷、有印第安血统的约翰尼之外,还有一个爱吃绿鼻涕的小“魔女”会引起少年读者兴趣。但最让人感到吃惊的却是一个浑身赤裸、一丝不挂地出现在人们面前的人——他叫弗农,是真正的疯子。当奇风镇很多白人不愿意到离酋长河最近的布鲁顿区垒高河岸、帮助黑人撤离的时候,弗农来了——“人们立刻从中间散开让路给他,那种场面仿佛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就是这个整天光着身子在街头游荡的疯子,向众人发表了一段极富魅力的演说后,全奇风镇的人都到布鲁顿区参加了救援。
你不得不承认作者有这样一种能力,那就是所有的人物在他的笔下都栩栩如生,仿佛就站在你的面前一样,喘着气儿,你会认出他或者她来,仿佛他们就是你的邻居或者朋友。但是,就在这些你熟悉和认识的、面貌不同、性格各异的人中,藏着一个杀人犯。小男孩科里从来都没有忘记这一点,他的父亲更是因此陷入了噩梦之中:“说不定我送过牛奶给他。说不定我们跟他一起上过教堂。……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办法安心过日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 沉进湖底的尸体似乎也把科里爸爸对人的信任拽进了深渊。无能的艾默里警长或许希望人们尽早忘掉这件事情。
除了父亲仍然被谋杀案的阴影纠缠外,世界上似乎只有三个人还在惦记着那个被谋杀的人:科里、“女王”和疯子弗农。时光在不紧不慢向前走着,科里继续经受着意想不到的打击——布兰林兄弟野蛮无耻的挑衅殴打以及孩子们对他们勇敢的反抗、拥有完美手臂的投球天才小莫尼和被贫困压垮了的莫尼妈妈的遭遇、科里发现爷爷居然扔下自己偷偷去赌博、鼓励他参加写作比赛的内维尔老师的去世、夜宿森林时撞见鬼鬼祟祟的布洛莱克和邮差哈奇森在做非法交易、外号“老铁肺”的老师冷酷无情的嘲讽、科里最心爱的小狗“叛徒”遭遇车祸并实施安乐死、亲密的小伙伴戴维·雷打猎时意外走火丧生……这一切,别说对于一个孩子是黑暗恐怖的经历,即便是一个成年人也会觉得过于冷酷和悲伤了。
和他的父亲一样,科里也被命运带来的恐惧死死地压在它的魔掌下:“我已经不再知道天堂在哪里了。我已经无法确定上帝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说不定上帝自己也深陷那个黑暗世界里。……对于生命,对善良的人性,我再也不像从前那么笃定了。”——你很难想到,这些话会出自一个12岁的孩子心中。当他试图出走奇风镇的时候,一个他自己臆想出来的流浪汉普西林对他说:“一想到这个世界,我就怕得要死。因为这世上有太多残酷的人,冷漠的人,有太多人对别人很不尊重,草菅人命。……这世界会吞噬像你这样的小男孩,你应付不了。这世界比老摩西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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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一直被一种极为矛盾的心理所困绕着。一方面,我知道人的成长势必要经过这些阶段——你开始尝受到痛苦的打击,你对世界和生活的幻觉开始破灭,亲人或朋友的离世使你绝望地接受人必有一死的命运,飞来横祸让你对所谓无常宿命感到恐惧并丧失生存的安全感等等——即便作为一个专业的教育者,也不得不辛酸地意识到这一点并把它传达给孩子们。但这并不是我们认识世界的最终途径,否则我们就完全没法在这种地狱般的世界生活下去。在穿越这一黑暗地带的同时,我们也同时会被人性中温暖的光芒所吸引和照亮,哪怕它是多么微弱的一丝光亮,也能陪伴我们走出这一段噩梦般的时光。假如没有内维尔老师对科里写作天分的鼓励,没有黑人“女王”正气凛然对黑人权力的维护、对不幸者的同情和帮助,假如没有父亲最后战胜自己的懦弱为孩子做出勇敢的表率,没有妈妈和他谈论如何维持自己的信仰——你就无法想象科里最后怎么会慢慢成长起来,变得勇敢、自信,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我知道自己内心的纠结完全是杞人忧天——每个孩子都要独自面对这一段至关重要的成长岁月,那将是一段黑暗岁月,但也是一段追求光明的岁月。不仅仅是孩子,连我们这些成年人,也是在不断地经受痛苦和绝望中成长的。只不过,一些人走了过来,变得坚强,而另一些人则被黑暗吞噬。我的悲伤在于,人的心肠要变得多么坚硬才能对付险恶的生活啊。从这一点来看,本书最大的贡献不是给孩子们创作了一部惊悚推理小说,而是为孩子们奉献了一部人生教科书和抵挡各种厄运和痛苦打击的训练手册。按照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对于教育的看法,这部书显然就是那种“反抗一切习俗的谎言,反抗一切遮蔽状况的不严肃性,因为在这种遮蔽状况中根本谈不上人的伟大和尊严”的书籍。
《奇风岁月》整个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是卫星上天、古巴革命、越南战争开始、黑人遭受歧视还不能和白人共用一个公共游泳池的时代。整个人类的野蛮暴力行为和小镇上的谋杀案形成了一种奇特的联系,它揭示了人类的有限性和由此带来的生活的严重缺陷。 并且,故事发生在1964年,但作者告诉我们,此后的几十年人类继续着自己的历史:越战和反战、水门事件、两伊战争、柏林墙倒塌、苏联瓦解等等,时间裹挟着我们汇入历史的汪洋之中。
本书是以“讲故事”的方式完成的。近代社会资本主义化以来,以讲故事为主要叙事特征的古典小说,逐渐被个人化经验叙事所取代。以往有着集体文化背景的叙事,日渐衰落。个人化经验叙事虽然突出并强调了个人感受与世界的关系,但也导致逐渐脱离人所共有的情感体验,走向极端的“自言自语”。譬如法国新小说在风行一时之后,也慢慢地失去了读者。与现代人不再有“故事”,只有“片断”和破碎的人生经验相伴,以往“讲故事”人的身份从启蒙者开始撤退到自说自话的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故事”将退出历史舞台,反而由于缺乏,人们对“故事”的需要也越来越多。和当代小说不同的是,故事里的人物有着完整命运。故事有着寓言般的启示意义,同时也承载着当代小说已经放弃了的集体记忆,或者集体文化含意。故事所讲述的人物命运,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他所对应的影子。这几乎是每一个文学大师的梦想,那就是将个人体验与他人的经验感受联结起来,通过虚构建立起一种现实。它用“故事”来达到现实,它以“发生过”的讲述,寄托着“当下”人们的愿望和幻想。它唤起的读者的想象力抵抗着将生活和命运虚无化的危险。《奇风岁月》的作者干脆在书中声称:“作家?作者?我想,我宁愿当一个说故事的人。”他一再强调自己写的是个故事,即便是在小说中,那个12岁的主角——小男孩科里·麦克森,也是梦想成为一个“写故事”的人。
我读初一的女儿在看了三分之一后告诉我:“这本书太诡异了!”于是,从那天起这本书就到了我的手中。至于故事一开始说到的那个谋杀案的真凶是谁,读者自己去看吧,我不能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