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庆春路购书中心新华书店二楼在出售一本某出版社出版的《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你没有读过的初版原型》。这本《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充斥大量乱伦、色情和暴力等内容,引起不少读者反感(见12月2日浙江在线)。
对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格林童话》曾经是激励人们向往真善美的经典名著,我们的出版社,不论引进哪种版本的《格林童话》,都应当尽力保持它的真善美原貌,以便继续激励人们向往真善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然而,现在竟有出版社以出版“初版原型”为名,行宣扬乱伦、色情和暴力等内容之实,出版这样一本《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岂非咄咄怪事!
自然,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是想给出版社带来理想的经济效益。可是,有关出版社是否已经想过: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取得的经济效益越高,于国于民于己的危害也越大。首先,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无疑是对《格林童话》原著者的无情亵渎,毁损《格林童话》原著者在广大读者心中的美好形象。其次,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势必会对广大读者,特别是对广大青少年读者,造成心灵上的极大创伤,从而对整个社会造成伤害。最后,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肯定还会贬低出版社的声誉,不利于出版社获取更多读者的信赖。毋庸讳言,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与社会主义图书出版业的经营方向不尽相符。由此可见,《格林童话》决不能“令人战栗”,而出版《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之行为,不仅应当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而且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惩处。
毫无疑问,要想推动出版业健康发展,出版单位不该出版这种充斥大量乱伦、色情和暴力等内容的图书,而出版管理部门也应采取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有力措施,坚决刹住这种乱打“颠覆”旗号,于国于民于出版业有害无利的行业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