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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其人其书

    其书:民主未必是个好东西

    本报记者 陈洁 《 中华读书报 》( 2010年11月17日   09 版)
    《每个人的政治》,赵汀阳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8月第一版,29.00元
    ▲何以理解他者文化(赵汀阳绘)

        赵汀阳:生活经历和思想没有关系,哲学家要像科学家一样理性地思考,要无我,要思考人的公共问题,而不是私人问题。

        在采访中,仅仅为了让赵汀阳说说自己的经历,几乎发生了一场争辩,辩题是“思想者的经历和生活是否影响其思想的形成”。正方辩友(记者)说,一个人的经历、他遇到的人、他看过的书,怎么会跟他的思想无关呢,不管影响是大是小,是隐性还是显性,两者总是有关系的,更不用说那些为人生而思考的学者。反方辩友(赵汀阳)冷静又坚决地说,不,哲学家是像科学家一样无我思考的。人生经历、求学体验,那些是生活,私生活,反映他们的是文学,跟思想没关系,而且恰恰是哲学家要摈弃的东西。他指着自己新书的封面,说,你看,《每个人的政治》,是每个人,不是你也不是我,世界不是为我准备的,是为所有人准备的。表达个人情感非我所长,我也没兴趣。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屈服于个人的经历、情感、遭遇、挫折,带着自己的情感偏好,他就只能代表自己,就无法不偏不倚地为每个人说话了。对社会的思考和批判要有意义,就不能只为自己说话,否则就只是声辩、控诉、抱怨、宣传、推销,而不是思考了。思想需要一个纯粹状态,思想必须无私,为真理、事物或者所有人说话。一个人干什么都要有其职业要求,在赵汀阳看来,哲学工作者基本的职业要求就是研究普遍问题,像科学那样无我。

        为了说明问题,赵汀阳特别提醒记者注意,他的书里很少有“我”字,除非不得已。正确的思想是“无我”的,赵汀阳在一篇文章里曾经比喻成“像外星人那样”看着人类世界,然后就“看到人们是多么自私愚蠢,不断作法自毙、自取其祸”。在其他场合,赵汀阳曾经直言,他就像是一个机器人。科学家只会说“这件事是这样的”“那件事是那样的”,不会说“我觉得”如何如何,“我”在科学研究中是没有意义的干扰变量,会误导自己。

        说这些话时,赵汀阳一口喝干了咖啡,从头上抹下软檐帽,帽子好像是当年新四军戴的那种,帽额上绣着一颗闪闪的红星,据说其实是卡斯特罗那种样式的。

        当一个人执意要将生活跟学术彻底分开的时候,采访就变成了一件麻烦的事情,毕竟采访不是学术研讨会或报告会。虽然我一点儿也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对他来说,这大概恰恰又是一以贯之的“道”之一。因为早在老版的《论可能生活》里,他就已经提出了“无立场分析”原则:在思想的领域里,一个人不能执于任何一种立场,才能提供有意义的思考和发现各种可能性,打开不同的道路。秉承这样的方法论,赵汀阳要做的,就是《道德经》里所谓的“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唯独没有他自己。纯粹客观和高度普遍性的思想和真理,这大概就是赵汀阳的自我期许吧。他说:“生活中有太多的得失恩怨、私心杂念,如果生活与思想要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也应该是生活向思想看齐,而不是相反”。

        赵汀阳:人生来就以人类之名借贷来人权,为此必须终生支付“做人的责任”。基督教发明了意识形态的四大组成部分。预付人权。民主是不是好东西,要看是什么样的民主,而自由和法治才是必要的好东西

        虽然赵汀阳在李泽厚门下学习美学,但他很少做美学,他的兴趣从形而上学、伦理学到政治哲学,一路转过几个弯,但万变不离其宗,他一直在思考那些普遍的、具有公共价值的问题,关于幸福、公正和自由。他一本一本出书,是在一点一点完善自己的理论。他不是哲学研究者,他要做哲学家。

        赵汀阳这些年在政治哲学领域用力最多,先后提出好些原创性的观念,其中有些观点颇有争论。他这方面思考和研究的主要成果在《每个人的政治》中均有体现。

        他说基督教在精神政治方面的发明是意识形态,包括四方面:心灵管理、宣传、群众和绝对敌人。

        他反对“天赋人权”(natural human rights)理论,早在1996年他就提出的“有偿人权”,后来被修正成“预付人权”(credit human rights)。他认为天赋人权在逻辑上有隐患,而理论的基本要求,是考虑到最坏的可能性,并预先加以补救。人权不是神圣天赋的,而是一个人生来就获得的人类预付借贷的权利,是不劳而获的,但不能不劳而享。为了“偿还”这个“贷款”,人必须支付做人的责任,否则就算自行放弃部分或全部人权。这个责任的门槛是很低的:不伤害他人。如是而已。但赵汀阳也提到,放弃和被剥夺的人权是有底线的,也就是说,一个人无论干了多坏的事情,无论放弃了多少责任,仍然有不能被剥夺的人权,那就是人的尊严。因为没有履行责任,一个人可以被剥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虽然赵汀阳支持取消死刑),但不应该被扇耳光、不被吐唾沫、不被罚跪。以死刑犯为例,可以依据法律枪毙他,但不能勒令他跪下受刑。罪犯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应该有选择姿势的权利,比如站着、坐着或躺着。这些事关人的尊严。

        关于公共事务和公共秩序,赵汀阳强调的是,任何人不能因为犯罪而获利。而制度如果不健全,违反规则就反而会获利,即使被揭发了,承受的损失仍然可能远远小于获利,如果这样,规则就被解构了。这显然不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惩罚和罪行必须是相称的。当然对罪行严重程度的认识有历史性,在英国早年,还有许多国家,偷东西会被吊死,但现在盗窃便不被认为是那么严重的罪行了。

        早在《坏世界研究》里,赵汀阳就秉承从柏拉图开始的一派,对民主表示质疑,最近在《每个人的政治》等论著中则深入分析提出,民主不是价值,而是一种政治制度或公共选择策略。按照柏拉图的看法,专制倚强凌弱,是坏的,民主以众暴寡,甚至导致暴民乱政,是“其次坏的”,而不是“最不坏的”制度。

        但民主具有技术优势和可操作性,完善民主制度要回到其源头。希腊民主的两个组成部分是公议和投票选举:公议是把事情说清楚,默认智力和德性的差异;投票是对事情做决定,默认的价值是平等,而抹杀了个体间能力的差异。这两方面都有待改进。

        在投票方面,民主投票的典型坏处是:A方案有利于所有人,每个人的收益为n,B方案有利于51%的人,收益为n+1,却有损于41%的人,收益为n-1,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结果往往就是B方案。赵汀阳认为,应该遵循“最小伤害原则”,在赞成票之外引入反对票,用双票制得出净支持率,比如说,B方案支持的51%减去反对的41%,净支持率仅为10,因此未必能够胜出。这样可以增加弱势群体的自保能力。而在公议方面,则应遵循“最大兼容原则”,反对多数决胜,通过理性辩论促成普遍可接受的公意。总之,现代社会的优点在于法治和自由,而不是民主。民主不是一种自足的政治制度,必须与保证个人自由的法治相配合,才能获得政治正当性和政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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