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从打破“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刚性惯例,到重构“被殴打还手即互殴”的认定标准;从明确“宠物伤人可直接治安处罚”的监管责任,到将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新型风险纳入规制范畴,这部法律究竟会如何重塑我们的公共生活?
整治恶犬伤人
近年来,我国家养宠物犬数量持续增加,2024年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已超过1.2亿只。违规饲养烈性犬、犬只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提倡文明养犬、惩治恶犬伤人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
2024年12月,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一4岁男童在村口附近玩耍时,被两只恶犬袭击致昏迷,面部毁容;同年11月,江西赣州滨江公园内一对母女在步道散步时遭4条没拴绳的大型犬撕咬,妈妈全身10余处伤口;9月,贵州黔东南凯里市一名幼童在超市门口被突然冲出的大狗撕咬拖拽;5月,河南南阳一名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此前,这类事件多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如今依据新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明确正当防卫免处罚
今年5月20日,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老板张女士被醉酒男子刘某殴打后还手,公安机关最初认定两人“互殴”,分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被检察院提起抗诉,最终法院改判张女士的反击是为制止违法侵害,应不予处罚。
这几年,像张女士这样因为防卫行为被质疑“过度”的事件时常引发争议。新法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处长张义健表示,这一规定实际上给公安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重视调查取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证据来判断当事人是不是符合采取防卫措施的情形,目的是保障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询问查证需全程录音录像
新法系统性修订强化警察执法透明度,从执法证件出示、扣押程序到询问查证等环节,均作出细致规定,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这一情形下,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张义健表示,(录音录像)强调全程性、同步性和实时性,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强和规范保障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作为执法活动过程的记录,对民警本人也是保护,也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准确处理案件。
重划未成年人惩戒红线
新法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民生热点,针对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情节恶劣者,打破“不拘留”惯例,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酒吧、歌厅从事有偿陪侍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明确公安机关须对殴打、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依法处理并联动学校建立追责机制。
此外,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新法还新增听证程序,可能被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和家长可以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启动听证程序,确保处罚决定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支持。这样规定,既避免误罚风险,又通过程序参与增强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与认知。
(央视新闻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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