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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平等受教育就要“有教无类”

    《 文摘报 》( 2022年04月13日   01 版)

        日前,教育部部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各地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生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软件、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职务信息,本是为了更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帮扶,然而现实却演变为一些学校老师“看人下菜碟”“嫌贫爱富”。因此,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是不是要收集、掌握学生家庭信息,而在于怎么使用这些信息、服务的目的以及家长能否实施有效监督。

        其实,一些地方设置入学门槛,尤其是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着“现实考量”。即义务教育资源保障以当地政府为主,降低入学门槛的结果,自然是更多随迁子女入学,而这将增加本地财政支出。但是,这与义务教育公共政策的精神有所抵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这是保障随迁子女城市平等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而这一举措的落实,则受制于当前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中的教师薪酬部分,仍主要由县市财政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则由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分担。保障随迁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又不增加流入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适宜的办法是“经费随学生(学籍)走”。目前,生均公用经费在省域内流动没有问题,但跨省流动存在障碍,省级财政承担部分难以流出,中央财政承担部分可以直接划拨;而教师薪酬作为大头支出,则要由流入地政府承担。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给孩子公平的教育起点和平等的受教育过程,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教育家办学理念的回归。只有继续推动义务教育资源保障机制改革,方能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让每个孩子能上学,更能上好学。

        (《光明日报》4.6 艾萍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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