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药企过多、医药市场过度竞争、市场不规范、流通不畅等等原因,促使原本被寄予良好期望的医药代表开始变味,成为不择手段卖药的代名词。他们以各种利益收买医生,让医生乱开药、多开药,并且推高药价,从中赚取暴利,而消费者则成为最终受害者,医药代表也成为被大众非议的职业群体。
从今年12月1日起,医药代表不能再继续卖药了,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医药代表被重新定位职业内容。
此次《管理办法》明确了医药代表不得从事的七类工作情形,具体为:不得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不得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不得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不得有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法治日报》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