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3日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首次晒出了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家底:截至2018年末,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5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0.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3.4万亿元。
我国国有资产不仅包括国有企业的资产,还包括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资产,比如政府办公大楼、办公设备、公车等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属于行政性国有资产;公立医院的病床、医疗设备、门诊大楼等资产,属于事业性国有资产。这两类国有资产规模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
以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条件比较落后,公共服务能力有限,资产规模自然也比较小。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公共资金和资源投向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快速增长,极大地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这类国有资产的家底以前不得而知,此次披露为33.5万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让人欣慰而又振奋。
我国国有资产规模越大,也意味着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越大,要尽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贬值、不浪费,也要尽可能让国有资产实现增值。
此外,对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也要区别对待。对于行政单位的资产,从长远看应该适当控制规模,因为这类单位资产过快增长的话,既容易增加财政负担,也容易影响政府部门形象。比如一些地方的政府办公大楼巍峨豪华,让公众颇有不适感。
对于公共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公共文化等事业单位持有的用于业务的国有资产,应当允许依法依规适度“扩张”,因为这有助于改善公共服务,让老百姓享受更好的保障。
(《北京青年报》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