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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交警扔车执法”的是与非

    《 文摘报 》( 2019年09月24日   03 版)

        “交警扔车执法”,发生在广东汕头的一幕,近日引发网友讨论。

     

        9月15日晚上9点左右,汕头交警在一路口设卡检查酒驾,一辆摩托车行驶到检查点时,突然掉头逃跑,陡然加速逆行,躲避检查。情急之下,为阻止摩托车逃跑,现场执法人员将身边的共享单车推向路面,摩托车撞击自行车后猛然倒地,驾驶员和后座乘客受伤,交警立即把他们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第二天,汕头交警通过微博接连发布消息,更新调查进展:警方调查发现这辆摩托车驾驶员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辅警推出自行车阻拦摩托车逃离,导致了事故发生。汕头交警在通报中表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网友们讨论的焦点很明确,在这样的突发情况下,这位交通辅警的做法到底该怎么评价?

     

        有人说,这种做法可以理解。

     

        交警设卡检查,是一种很常见的执法活动。通过设卡检查,能及时发现制止酒驾等各种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当场固定证据,进一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在执法实践中,交警部门通过检查,威慑违法犯罪人员,甚至经常“顺手”抓获逃犯,可以说,设卡检查是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的一项“利器”。

     

        正因如此,执法人员在设卡检查时必须时刻绷紧一根弦,尤其是遇到故意逃避检查的车辆和人员,一定会果断采取措施截停车辆。因为如果不这么做,那么在眼皮子底下逃走的,有可能是极具危险性的“马路杀手”和其他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是无辜的百姓。

     

        统计显示,在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牺牲警务人员中,交警牺牲人数位居第二,仅次于派出所民警,辅警排在第三。他们中很多人是在设卡检查时,遭遇事故、冲卡甚至遇到袭击壮烈牺牲。由此可见,对于执法者来说,遇到有逃避检查的车辆,是一个多么紧急的突发情况!

     

        理顺了这个背景,再看现场视频,摩托车呼啸着从路人身旁擦身而过,设身处地把自己置身于这个紧急的状态中,不少网友表示,“要是我,也会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

     

        但是,从目前警方通报来看,摩托车驾驶员既没有酒驾,也并非逃犯,只是无牌无证驾驶。即便处罚也不过是罚款,顶多行政拘留。而现在驾驶员受伤入院治疗,更别提同时受伤的还有一个乘坐摩托车的人。这种执法方式超出了合理的限度让人觉得“不公平”,甚至有媒体评论,“不得不说已经超出了合法的范畴”。

     

        这些讨论,也正命中了不少一线执法者的迷思:当遇到潜在危险千钧一发,职责和使命要求自己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时,限度到底在哪里?其实这个问题是有“标准答案”的,那就是执法规范化。

     

        其一,有可学可用可操作的规章制度,执法者熟知牢记这些规范,最终要落实到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中去。其二,执法规范化也不能机械地理解为“照章办事”,在0.01秒间得出不能“扔车执法”的结论,这是不现实,也是不严肃的。其三,能够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是有担当有作为的体现,而在“下意识”中作出合乎规范的执法行为,千钧一发时的执法动作“不走形”,则是有能力有水平的标准。网友们在批评中表达的期待和广大公安民警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正如有人评论的那样:只有每一次执法活动都像“教科书”一样规范,执法才更有权威,法律才更有尊严。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号9.18 长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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