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眼癌去世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
2017年,河南女孩小凤雅不幸患上眼部癌症,因家庭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其父母通过网络募捐平台向社会求助,并得到网友慷慨相助。2018年3月,有爱心人士曝料称,其父母将善款提现后,并未用于救治小凤雅。随后,新浪微博大V陈岚报警,实名举报小凤雅母亲杨美芹涉嫌虐待、诈捐。但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不构成诈骗,不予立案。5月27日,陈岚道歉,但王家不接受道歉。9月,王家起诉陈岚名誉侵权,要求陈岚登报公开道歉,赔偿13万余元。
对此,陈岚认为,她是在为保护“千千万万患病儿童的医疗权和生存权”的理想斗争;但王家则认为,小凤雅从生病到去世的那段时间,围绕“诈捐”“虐待”“弃疗”“重男轻女”等等质疑声,以及由此带来的骂声,从四面八方涌来,直接砸向这个农村家庭。此后,尽管真相大白,谩骂和威胁声,仍然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伤害着这个家庭。最过分的一次,是有人扬言要向王家的孙子头上泼硫酸,“弄死这个孙子”。由此,小凤雅的母亲患上了抑郁症,一直在接受治疗。
客观讲,自陈岚实名网络举报之后,这起事件便开始朝着一场网络讨伐演变,影响至今。事实上,这起案件早已跳出双方孰是孰非的简单论断,而涉及到另一个更具普遍性的话题,即如何谨慎使用网络话语权。
极端言论对一个本已承受丧女之痛的家庭进行了二次伤害,所带来的警示,除了呼吁对网络慈善必须进一步规范化,以及建立起更为完备的法律监管外,也提醒我们,一定要慎用话语权,警惕“网络暴力”的伤害。
对于这种伤害,鲁迅在《论“人言可畏”》一文中有过深刻的论述和批判。
如何防范?无非是加强法制和道德建设,但在网络虚拟世界,更多的还要依靠自律。因此慎用网络话语权,还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钱江晚报网 8.15 张炳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