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是一个城市繁荣的标志,也常常是国际化大都市的“标配”。新中国成立70年来,许多城市亦不约而同地“快中留慢”,建成了各具特色的步行街。据调查,全国经营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步行街超过2100条,总经营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
几十年来,这些步行街在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郑文介绍,一是重数量,轻质量,档次不高。我国步行街数量众多,但业态低端化和单一化现象突出,国际一线品牌入驻率偏低,全国步行街平均平效仅为1万元/年,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是重开发,轻规划,特色不够。我国步行街由企业开发或自发形成的占68%,缺少统一规划,没有与周边文化、商业资源形成有效互动,导致部分街区定位不准、形象不清,缺少吸引力和集聚力。
三是重新建,轻提升,环境不佳。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开发建设新项目,对老旧街区的改造提升投入不足。随着新兴商业设施的不断涌现等,步行街原有的软硬件设施、绿化景观、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明显滞后。
四是重管理,轻运营,活力不足。大部分步行街产权分散,缺乏统一的运营管理主体,发展陷入“谁都觉得应该改,但谁都没有能力改”的窘境。
郑文介绍,商务部去年年底发文,提出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决定将北京王府井、天津金街、上海南京路、重庆解放碑、沈阳中街、南京夫子庙、杭州湖滨、武汉江汉路、广州北京路、成都宽窄巷子、西安大唐不夜城这11条步行街作为首批试点。
下一步,改造提升范围扩大——用3年左右时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培育30~50条环境优美、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管理规范的步行街,在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培育一大批代表本地特色的步行街,让人们既有物质上的收获,也有精神上的享受。
(《瞭望东方周刊》2019年第16期 王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