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残联、民政部等共同发布《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这也是中国首份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的国家标准。
文件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特别是明确寄宿制照料机构以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重点,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更偏重于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劳动技能和辅助性就业。
当前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差不多100个人就有6位残疾人士。但是,有观点指出,我们在公共场合所见到的残疾人非常少,其原因就包括残疾人目前在就业机遇等方面与一般人的差距比较大。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就是要给他们创造更多的生活、发展的机遇,从“残有所养”迈向“残有善养”,整体提高他们的生活乃至就业质量。
事实上,近年来像一些脱离应有抚养和救治的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也现实地启示我们,关照好他们的生活和权益,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社会风险的内在要求。
(《新京报》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