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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08月08日 星期四

    监管自热食品很有必要

    《 文摘报 》( 2019年08月08日   02 版)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文,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除广西外,福建、四川等地也曾出台类似规定。

     

        “不用火、不用电,只需一瓶水,就能享用美食”,近年来,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自热食品系列迅速流行开来。目前我国民用自热食品市场规模已超过30亿元,年增速超过20%。

     

        不过,自热食品走红的背后,却暗藏隐忧。自热食品的发热原理是发热包和水的化学反应,发热包由生石灰、铝粉等组成,遇水后在3到5秒内即刻升温,温度高达150℃以上,蒸汽温度达200℃,很容易导致使用者被烫伤。一旦加热包发生破损或膨胀,可能会喷出高温液体,这时如果通气孔堵塞,甚至可能造成小型爆炸。这并非耸人听闻,自热食品引发的意外事故时见报端:2017年12月,上海的方先生在加热自热火锅时引发爆炸,汤汁溅入右眼导致视力受损。

     

        因此,立法禁止动车上使用自热食品很有必要,只是,这种“拉黑”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自热食品的安全隐患。

     

        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方便食品只有油炸方便面、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等,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并未收录。这意味着自热食品不需要通过食品生产许可,也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标准的缺失,导致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加之利润超过100%,许多民间资本纷至沓来争夺蛋糕,仅自热火锅一项就有数百个品牌涌入。不少品牌采取贴牌代工模式,产品质量缺乏控制,良莠不齐。一些厂家为了赚取更多利润,擅自采用成本低廉但反应过程不稳定的发热剂,进一步加剧了安全隐患。

     

        自热食品被多地列入动车“黑名单”,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思考,尽快制定自热食品国家标准,遏制其野蛮生长,使公众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北青网 8.5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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