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一起交通事故将环卫工替岗现象暴露在公众视野。这起事故让“环卫工”毛喜梅成了植物人,但在环卫队的名单上,她清扫的路段却是另一个人的名字。毛喜梅其实是在替岗。
据报道,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卫队380多名环卫工里,有很多人都在替岗。毛喜梅代替真正的环卫工李群山扫了5年马路,其报酬是用人单位发给李群山的工资,李群山获得的是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保保障。
与此类似,一些有编制身份的个人也私下雇请临时工替岗,赚取其中的“差价”。前几年,有媒体披露,陕西宝鸡一名小学教师长期不到学校上课,而是先后自行雇请两名老师代其上班,在每月领取近3000元的财政工资后,该教师从中支付给为其代课的老师约800元,自己和妻子则在经营一家影楼。
这些发生在不同行业的临时工现象,根本上可归结为编制的寻租。相关用人单位虽然承认这种普遍存在的替岗现象不合理,但却也表示不予干预。然而,一旦出事,潜在的隐患就会暴露出来。因此,替岗现象需要得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处置,不能再让替岗现象暧昧存在。
(《光明日报》4.18 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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