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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老年食品”来了

    《 文摘报 》( 2018年10月30日   07 版)

        大多数人过了50岁,会觉得以前有滋有味的食物,变得越来越寡淡。人们经常把这归结为上了年纪之后的清心寡欲,其实这是年老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生理变化。

        没有了食欲,也就懒得吃了。吃得少了,不仅热量摄入不足,更重要的是获取全面营养就会变得困难,尤其是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等,会直接影响身体的健康状态,会加速身体机能的老化,导致免疫力下降,甚至促进慢性疾病的发生。

        而保健品“补充”的是某些特定的营养成分。“补充”的成分跟营养失衡导致“缺乏”的成分往往并不一致,所以也就没有了价值。

        最新发布的首个老年食品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老年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针对老年人营养需求设定了一个新的食品品类“老年食品”。

        按照标准中的定义,“老年食品”是指经改善食物物理性状和(或)调整膳食(营养)成分的种类及含量,以适应咀嚼和(或)吞咽功能下降、营养不良老年人生理特点,满足其饮食需要或营养需求的一类特殊膳食用食品。适宜人群为咀嚼吞咽功能下降或营养不良、膳食营养素摄入不足的老年人。

        “老年食品”有三类。一类是“老年营养配方食品”,只吃它就可以满足基本的营养需求,类似于配方奶粉。这适合于进餐实在困难或者实在不想吃的人,他们可以通过这类食品来保证营养。

        另一类是“易食食品”,是常规的食物,只是改变了食物的物理性状,使得它们容易咀嚼和吞咽。这类食物不提供均衡集中的营养,整体的营养均衡还是需要自己把握。

        还有一类是“老年营养补充食品”,主要是补充某些容易缺乏的营养成分。这类食物适合有食欲、能正常进食的老人。一旦常规食谱中缺乏某些特定的营养成分,比如优质蛋白、膳食纤维,或者钙、铁等,就可以通过相应的“营养补充食品”来补充。

        因为健康常识的缺乏,又没有明确标准的指导,渴望健康长寿的老年人,经常就是从电视广告中或者保健品直销人员口中获取“营养知识”。而那些“知识”,要么完全是谣言,要么经过选择性的演绎去误导人们购买产品。花了高价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解决老年人的营养均衡完全没有用。这份标准的实施,会给老年人一个很好的选择方向——这类产品对于满足自己的营养需求更有价值。

        (《瞭望东方周刊》2018年第40期 云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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