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目前,该局已向区财政局发函,要求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函件中,对给罪犯发工资作出的解释是:一直未接到判决书。
有意思的是,判决书中显示的宋某身份是“农民”。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没把宋某的真实身份核验出来。这让人怀疑:是否因为宋某瞒过了真实身份,导致河南省高院没能把判决书寄递到单位?
但就算公检法环节存在办案纰漏没能寄递判决书,也掩盖不了该局给罪犯发工资之过——宋某自2015年就没去上班,难道就没人发现吗?这是一种吃空饷行为,浪费的是公帑。该局为宋某发空饷看似是个疏忽,却反映了其人事管理和财政工资预算管理的混乱。
当前,除了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外,还要查清此次官员变“农民”并带薪服刑背后,是否有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等问题。
(光明网 5.18 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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