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好书籍。自十一岁认识“ABC”之后,我就开始购买西书。我们的吴兴城不是通商岸,离上海三百余华里,至今还没有出售西书的店铺。同时,我们也不知道上海有什么西书出售。好在当时城中的传教士,总有几本随身带的书籍。《圣经》是免费的,不过我们看不大懂。我们拣看得懂的,或者向他们暂借,或者抄录名称,托朋友代买。
当时为我办这种差使的,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亲戚。他是一个小商人——所谓“中西大药房”的“经理”。他非独售药,并且售毛巾、拖鞋。他说他上海熟人很多,可以为我们代购一切;所以我们托他带汽水,带瓷盆……我们托他带的东西,无有不到,但他收费似乎不少。
我每月每年这样托他购书,到了二十岁,几乎可以装满一小橱。二十一岁有人请我到小镇上去教学语。我把全数的三分之二都带去参考自修。不料放假归家,三分之二的三分之二为识者看中,被窃去了。这是我第一次亡书。
这样的代理法有优点,也有劣点。代理人喜延宕,不肯赶紧;要候便,不肯专办。他们欲节省纸墨,节省邮费,非待许多生意到手之后,决不为你的一本小册子而发上海信。我深知他们这种“毛病”,所以后来在上海托别发、中美、伊文思向外洋购书时,我必定去一封正式信,其中除著者、书名、定价、出版家外,另加两语道:(一)“我希望此书于八十天以内到申”;(二)“至于用费,我全不限制”。有一次,我因为误写“八十天”为“四十天”,上了一个大当。他们见我有“用费……不限制”的话,马上打电报到伦敦去。我所定的书,不到三十五天就到了,但是我付的电报费,比书价贵三倍。
我大部的“性”书,则由直购法而得。直购法,就是面对面的买卖,就是亲自到铺中或摊上去拣中意的书,问价,还价,付款,取书而出的意思。直购法的优点,是见了好的,马上可买。但它有它的劣点:(一)你初次上门,他们不认识你,你问他们书价,他们不是冷淡你,就拿高价来吓你。(二)你常常上门,他们已经认识你了,你所拣选的书,一定是你中意的。所以你问价的时候,他们心中存一个“何不敲一记?”的念头,所以取价必高。对付第一个劣点,只要假装呆头,假装聋子。他们无论怎样讥讽,我和和气气地还价,还一个“打蛇打在七寸上”的公平之价。他们知道你有资格,第二次上门时,就会巴结你了。对付第二个劣点,可采用“偷天换日”的法子。譬如:你决定要买“甲”书时,故意拿一本“乙”书问他们价钱。他们必定说道:“这本书稀罕得很。昨天有人来问过,我要他八十元。你先生是我们的老主顾。倘然你要,打一个七折罢。”在这种情形之下,你应当东翻西翻地看乙书,并且说道:“书是好的,可惜太贵了。……”然后你左手持乙书,右手指甲书而说道:“那一本与这一本差不多,为什么只要十五元呢?”他们听见了你的话之后,必定把甲书抽出来一看而说道:“不,不,它的定价是二十元,不是十五元。”那你可以说:“我今天带钱不多,让我先买这一本罢。打七折可以么?”
偷天换日的法子,很多很多,我曾“骗”到的书,有裘力氏英译本的《红楼梦》(一九○二年澳门版)等等。
(《六十回忆》北方文艺出版社 周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