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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2月08日 星期四

    黄山启动有偿救援,你支持吗

    《 文摘报 》( 2018年02月08日   03 版)

        新年登高是一项传统,但对黄山来说,或许每一次登山高峰期,都是敏感期,因为总有人喜欢刺激爬“野山”(未开放区域)。据统计,仅2016年黄山堵截、查处驴友违规达24批、212人次。

     

        或许是被驴友吓怕了,黄山今年将启动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入、不听劝阻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求救的游客,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驴友不守规矩而受困的新闻屡见不鲜,轻则挨饿受冻,重则暴尸荒野。黄山实施有偿救援的新闻一出,几乎一边倒地得到了网友们的支持。    

     

        人民日报微博表态有偿救援早该施行,“生命之重,无需金钱测量。但一些人以违规为能事,把犯险当乐事,不仅置自己于险境,还滥用公共救援资源。更有甚者,拖累施救者付出生命代价。有偿救援,契合旅游法相关规定,早该施行。”

     

        然而,也有媒体对有偿救援持保留态度。中国文明网表示,当游客、驴友或是普通的公民遇到险情报警求救时,不管是景区还是地方政府,应当把救命放在第一位,这是政府执政的职责所在。如果政府将这项职责让位于付费救援,恐有失责之嫌。 

     

        虽然仍有争议,但付费救援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国内实施有偿救援的景区还不多见,不过在国外不少地方,驴友遇险需要救援,早已是明码标价了。日本埼玉县规定:出动直升机营救山中遇险人员,每五分钟收费5000日元,一小时收费6万日元。另外,付费救援制度的存在,对喜欢冒险的驴友也是一种威慑。

     

        虽然付费救援是一种探索,但并不是唯一的办法,可能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据《中国旅游报》介绍,完善的旅游救援体系应包括公共救援、公益救援和商业救援三部分:公共救援是以政府为发起主体,公益救援是以民间公益机构为发起主体,他们都面向任何公众提供救援服务;商业救援则是以商业旅游救援机构为发起主体,主要面向本机构会员提供救援服务。    

     

        因此,救援是否收费不应该一刀切,有偿救援也不能与人道主义的原则割裂开来。付费并非是救援的目的,最主要是通过收费对非法穿越者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进而减少景区事故的发生。这一点应该成为共识。

     

        既然推行了付费救援,那么很多细节问题也不得不考虑:付费标准到底怎么定?有人拒绝有偿救援时又该怎么办?

     

        媒体曾披露,喀纳斯景区在一场救援活动中,组织公安、边防、森警、林业管护站、牧民等多方力量,出动直升机12架次,搜救艇48艘次,包括600余人次力量等,救援费用高达几十万元。    

     

        如果要让驴友独自承担这么高的救援费用,是非常困难的,甚至会出现拒绝救援的情况。   

     

        因此,黄山能鼓起勇气向违规驴友收费,值得鼓励。但要更好地贯彻有偿救援制度,必须考虑好方方面面,甚至需要国家层面的协调,警惕异化成“用钱买生命”的恶法。

     

        网友说

     

        白鑫:有偿救援可以接受,但不能先给钱才救人,肯定应该救人第一,而且费用标准最好由物价部门核定。

     

        周欢:登山等冒险的旅游方式,本就充满着很多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因素,对于一些经验并不丰富的驴友而言,迷失方向、陷入险境在所难免,公众不能对驴友太过苛刻。

     

        小个邓亚萍:虽然热爱冒险是个人权利,但违规闯入危险地区的行为绝非是靠热爱就能掩饰的错误。不走寻常路造成的意外,不应该由他人来买单。有偿救援不是经济损失问题,而是在传达平等的生命价值观念。

     

        (上观新闻 2.5 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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