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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反福利腐败并非取消职工福利

    《 文摘报 》( 2017年12月28日   01 版)

        又到年终岁尾,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一连串的“可以”,体现出工会组织对职工正常福利获得的关注。近年来,每到逢年过节,就有一些基层教师、公务员、医生或其他单位职工认为,单位现在太“抠门儿”,许多节日都变得“光秃秃”的,一点热乎气也没有。对于这种不加甄别、“一刀切”砍掉职工福利的做法,不少基层职工表示不理解,因为许多就是正常的合理福利。

        年节的一点慰问品,固然可以换算成一定的金额,但是要知道,这些开支都在正常范围之内,与浪费、腐败无关。基层单位以工会为单位,利用工会经费为大家发一点小福利,无非是活跃一下气氛、增加一点组织的黏度,热闹热闹而已。

        此前,中办、国办发布通知明确指出,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而中纪委的机关报也曾经发文认为,一些单位拿掉职工应有福利绝非反腐。此番全国总工会公布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四个可以”,也列出了“八个不准”,诸如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不准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等等。应该说,这是充分考虑到了一些基层的复杂情况,既有人性化的倡导,也有清晰的边界,相信会是广大基层职工的福音。

        (《新京报》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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