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西方国家里,多党民主制度早已演变成一种“游戏民主”,即把民主等同于竞选,把竞选等同于政治营销,把政治营销等同于拼金钱、拼资源、拼公关、拼谋略、拼形象、拼演艺表演;政客所做的承诺无需兑现,只要有助于打胜选战就行。这种没有“选贤任能”理念的“游戏民主”所产生的领导人能说会道者居多,能干者极少。
从制度传承来看,中国选贤任能的制度源于持续了上千年的科举选拔制度,也融入了西方政治制度中的一些做法,如民调和选举等。这种集古今优势和中外长处为一体的制度安排无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制度保证。
在中国,领导人要么担任过省级领导职务,要么具有其他相应的工作历练。治理一个省的工作,对主政者才干和能力的要求非常之高,因为中国一个省的平均规模几乎是欧洲四五个国家加起来的规模。很难想象在中国这种选贤任能的制度下,像美国和日本过去一些年里的平庸领导人能够进入国家最高领导层。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改革的实验室。中国这种“选拔+选举”的模式完全可以和美国的选举民主模式竞争。温斯顿·丘吉尔有一句名言:“民主是最坏的制度,但其他已尝试的制度更坏。”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中,情况可能如此。许多中国人将丘吉尔的这句名言意译为“最不坏的制度”,也就是中国伟大战略家孙子所说的“下下策”,它至少可以保证不合适的领导人出局。然而,在中国选贤任能的政治传统中,政府应该永远追求“上上策”或“最最好”的目标,力求选拔出尽可能卓越的领导人。
中国通过政治制度上的创新,已经产生了一种制度安排,它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上上策”(选出久经考验的领导人)与保底的“下下策”(保证应该离开领导岗位的人离开)的结合,这是超越西方那种只有“下下策”的制度安排的。
(《北京日报》11.27张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