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四川省乐山市的政府机关乃至村委会都贴出了一张“敦促令”。其中提到: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本人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规定,分别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纪律处分。
“敦促令”的设计者、乐山市纪委书记刘光辉的初衷是,“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乐山的发展。”他发现,有的基层官员因为过去存在的问题惶惶不可终日,基层官员们的状态不佳,必然影响地方的发展。
在“限期不交代,查证就顶格处理”的震慑下,截至6月7日,该市主动交代问题的人达1668人,上缴款物565万余元。
学者任建明认为,“这个政策能不能成功,判定的最终标准应该是能否化解大部分腐败存量。如果主动交代的都是一些小问题,比如50%的人说了,但是每个人只说了自己10%的问题,那掀开的还是冰山一角,没有达到化解腐败存量的目的。”
乐山市纪委确实遇到过这样的现实考验。在乐山,有基层官员主动交代自己抽过别人一包25元的烟,也有基层官员抱着数万元的现金主动到纪委交代问题。
另外,“赦免实验”应该有边界,事关党纪国法,哪些可以从宽、从轻处理,哪些不能逾越法纪,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一位乐山市纪委领导介绍,当地一个基层官员,醉驾,入了刑,但纪委并不知道。“敦促令”发出后,这名基层官员就紧张了,跑到纪委说明问题。“这反倒把我们弄得很为难,因为按照‘敦促令’要从轻处理,但入刑了必须开除党籍,从轻不了。监察局局长问我咋弄,承诺了要给人从轻呀。后来,我们至少行政上给他从轻,开除党籍,保留了公职。”
醉驾入刑,这是司法事件,已经不是单纯的党风党纪问题。这样做是否合适,引发舆论争议。
其实,清除官员的腐败存量,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方面,当下公众有着高涨的反腐热情,如果能够畅通举报渠道,坚持真查真处,相信很多问题官员都不可能继续藏匿下去。也因此,乐山“赦免实验”既要敦促那些有着轻微违纪行为的官员及早主动交代问题,更要从制度层面严格监管、彻底核查,确保不会轻纵。
(《南方周末》《新京报》6.8、9 褚朝新 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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