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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6月15日 星期四

    “批判地继承”并未过时

    《 文摘报 》( 2017年06月15日   06 版)

        陈来先生在发表于《光明日报》(2017年3月20日)的文章《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说:

        从1938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方针,以毛泽东为代表,表达为‘批判地吸收’。其主要意旨是,在批判的前提下吸收,批判居于主体、优位、前提的地位,这和这一时期党的革命中心任务是一致的。当然,由于党早期受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潮影响很大,所以这一时期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也包含有‘五四’新文化思潮影响的成分。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个时期,在将近30年中第一代领导核心仍然延伸了革命斗争时代的文化方针与态度,突出阶级斗争。这一时期长期地以‘批判地继承’作为文化的主导号召和方针,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党全面继承、吸收古代的优秀文化,以服务于国家治理和文化建设。而这一点的真正自觉,要到21世纪初提出和谐社会建构才开始,在十八大以后才全面展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于传统文化‘要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继承’,这一思想不再停留在以往革命为中心任务时期的‘批判地继承’的提法,不再把批判地继承作为文化传承的主导方针。

        陈来说“批判地继承”构成对“全面继承、吸收”的“制约”,颇为费解。在党的相关文献中,从来就看不到“全面继承”的表述,认为‘批判地继承”的方针“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党全面继承、吸收古代的优秀文化”,无从谈起。

        陈来断言,今天“不再把批判地继承作为文化传承的主导方针”了。当下中国社会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如社会思潮中的“儒家思想国家意识形态化”主张(“以儒代马”主张)、某些文艺作品对专制皇权思想的迷恋张扬、封建等级制的深层次存在、宗法观念的复活、重男轻女的生育观、风水八卦与看相算命的盛行等等,无一不提示着“批判地继承”的历史任务并没有结束。

        (《社会科学报》6.1 黄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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