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团伙犯罪案,检方指控该团伙16名成员多年来以经济状况较好的企业家为目标,以赌博、高利贷、暴力讨债为手段,有组织、有预谋地侵害企业家的资产与财富,致使多家企业的生产经营遭受严重破坏而陷入困境,多位企业家债台高筑、妻离子散。
检方指控,这个以米斌(化名)、米武(化名)兄弟为领导者的涉黑团伙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
组织严密 分工明确 获利巨大
2005年至2008年,米氏兄弟一边“围胡”(注:围胡,即赌博的组织者)设赌,一边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到2008年,米氏兄弟完成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并有了基本固定的组织成员。这一年,他们专门成立了在赌场放高利贷和用于赌博资金流转的公司——鄂尔多斯誉某投资有限公司。
“每一次赌博设局,米氏团伙都有明确的‘围猎目标’。”办案民警介绍说,米氏团伙一般先通过搜集本地区房地产、煤炭等行业企业负责人的信息,了解企业家的基本经济情况。比如,他们的企业生产情况、企业运行情况及生活爱好等等,对于一些资产少、企业小的企业家,米氏团伙不会将其设为目标人。一旦发现“大鱼”,他们就派出骨干成员伪装身份有预谋、有剧情地接近目标人,然后以朋友之间消遣娱乐为由,引诱目标人参与打麻将或推对子等赌博活动。
不同于一般的赌博,米氏团伙“围胡”设赌局,没有固定的赌博场所,却有固定的赌博组织者。2008年至2012年,米斌曾多次派出翟鹏(化名)、郝小光(化名)等骨干成员通过身份伪装去接近当地的一些目标企业家,然后引诱、勾引他们到自己的别墅、公司办公室、宾馆、洗浴场所等地方进行赌博。
检方在庭审中指控,米氏团伙通过有组织、有预谋的赌博活动,将多个企业家整得破了产,掠夺了数亿元财富。
多位民营企业家被下套
2010年秋天,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公司法人陈德厚(化名),被该团伙列为“围猎”目标后,团伙负责组织赌博的成员翟鹏,伪装成购房者找到陈德厚,请陈德厚陪着看了四栋别墅。陈德厚以为遇到了大富豪,看了房产后又热情邀请翟鹏留下吃晚饭。酒过三巡,翟鹏开始下套,请陈德厚到东胜区大名公馆的别墅玩一会麻将……卖出四栋别墅,酒桌上谈得又很融洽,陈德厚晕晕乎乎就上了赌场。这一晚上,他输了400多万元。
一周后,翟鹏又打电话给陈德厚说:“输了的钱,想往回赢不?想赢就过来玩,不想,就过来清账。”不甘心在赌场上落败的陈德厚,又一次走进米氏团伙的赌场,这一次他输了1200万元。后来见他不去耍了,翟鹏等人开始讨债,陈德厚先还了500万元,又还了300万元,还举债还了1000万元。过了一段时间,翟鹏又来要钱,陈德厚说没钱了,翟鹏说他有个亲戚有钱,能借2000万,利息是3分。
为了尽快与他们有个了断,陈德厚就借了这个高利贷。当年10月,陈德厚结了600万的利息,可剩余的钱实在还不起了。因为是高利贷,陈德厚就用房产顶账,顶了2000多万元的房产和900万元的劳斯莱斯新车。他认为还清了,但要欠条对方不给。“2015年3月,他们又找我要钱,说是还差900多万元。我不认账,他们就派人跟着我、威胁我、恐吓家人,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又给顶了一套280平方米的房子和一辆奥迪A6、一辆宝马730、一辆宝马X5。但他们还说欠670多万元利息,又逼我打了一张670万元的欠条。”
2013年,鄂尔多斯市某羊绒制品公司法人李海波(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向王路(注:米氏团伙骨干成员)借了900万做“过桥款”,每月0.12元的利息,约定最多一个月还款。李海波的儿子李涛说:“当时我们以为能在银行贷上款,才去借高利贷的,没想到最后银行没放款,我们也就还不上王路的高利贷了。”最后公司破产。
鄂尔多斯企业家乔胜(化名)在米氏兄弟的引诱下进入他们设的赌场,两个晚上就输掉了8000万元。后来,又在米氏团伙的赌场高利贷逼迫下,将企业的全部资产、流动资金都顶给了米氏团伙,而自己又无法偿还众多百姓的集资款,最终被警方以集资诈骗罪逮捕,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专家建议高利贷入刑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妇女张贵梅(化名),2013年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局写了一封求救信。她在信中说:“2013年,一个黑社会团伙引诱我丈夫马靖(化名)落入赌博圏套,欠下100多万元赌债。之后,他们开始逼债,每天派人到我家砸门恐吓威胁,扬言要杀了全家。他们把我丈夫抓到一次就关起来暴打一顿,最后一次还是他撒了谎才跑出来,之后再也没敢回来。这期间,我把车和房子卖了还债,又借了许多钱,还是没还清这庞大的赌债。万般无奈之下,我们离了婚,丈夫跑路,孩子送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达拉特旗,像张贵梅、马靖夫妇一样,因赌博欠高利贷无法偿还,导致企业破产、妻离子散的例子有很多。这些受害者,在以米斌、米武为领导者的涉黑团伙的引诱下参与赌博、借高利贷,又在米氏团伙的逼迫下签下不平等高利贷“条约”,最后陷入债台高筑、无法自拔的境地。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说,我国民间借贷泛滥,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现象就很严重。但凡敢放月息1角以上的高利贷者,背后一般都有黑恶势力团伙撑腰。
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庆胜建议,国家应把高利贷入刑,用法律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治理民间借贷乱象。通过立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要严禁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放贷行为,如发现公职人员有放高利贷的行为,必须以党纪、政纪处分。
(《经济参考报》5.23 汤计 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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