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脚臭盐”背后的责任滑坡
近日,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一款商标名为“代盐人”的深井岩盐(加碘),存在异味,当加热或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脚味。第三方检验机构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该批次盐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
网上有一种声音认为,“脚臭盐”的出现与今年1月推行的盐业改革有关,比如盐改放开一些限制、管制后,某些食盐生产企业由于缺少约束,对产品质量不够重视。不过,虽然“脚臭盐”出现在盐改后,但不能把账算在盐改的头上,这是因为“脚臭盐”仅出自于个别的盐业企业,没有涉及更多企业。而且《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也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多地职能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要求该品牌食盐下架。
当然,“脚臭盐”事件也提醒我们,要警惕某些企业在宽松的市场环境中,道德与责任出现滑坡。同时,也要警惕食盐质量问题、价格问题在盐改之后不降反增,因为这不符合公众利益,也违背了盐改的初衷。
(《新华每日电讯》5.2 张海英)
“打回去”的教育理念不可取
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你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四川省乐山市启明星幼儿园对家长做了一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约60%的家长表示应该培养孩子强硬的性格,被欺负时要“打回去”。
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孩子懦弱、受欺负,但不懦弱并不是必须动手还击的代名词。懦弱的反义词是强悍,强悍的人可能在一时一事上略占上风,但且不说孩子是否能够“打得回去”,倘若孩子不懂得正确分析、处理人际间的矛盾,养成了一味信奉武力、诉诸暴力乃至恃强凌弱的习性,长此以往,将不是被更强的人打败,就是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届时恐怕悔之晚矣。
更重要的是,“打回去”背离法治文明的轨道。法律不仅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和标志之一,而且法律本身就具有丰富的文明内涵和属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要用法治与文明来匡正我们的一言一行,严格区分小孩子玩闹、欺负与校园霸凌的影响,既不可大而化之,也不能以暴制暴。
(《羊城晚报》5.3 斯涵涵)
“马上办”不能沦为“网曝办”
从黄石到武汉务工的傅小姐被办理居住证的事儿困扰了一个月,来回跑了9次都没有办成功。在当地媒体的建议下,傅小姐在微博上@辖区公安分局反映此事。随后,当事民警迅速与办证人取得联系,并在第10次为其办理了居住证申请手续。前期拖沓懈怠,与曝光后的高效主动,形成了巨大反差。
目前,为解决民众办事难的问题,各地纷纷出台简政放权政策,要求基层部门做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力求精简办事流程,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可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却不够乐观。
现在网络信息技术已经普及,很多政务事项放在网上办理的话,市民就无需跑到窗口去。或者事先在网上获知办理流程、资料等情况,准备充分再去现场一次性办理,也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但现实却是,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公布不完整、时效性差。
比媒体监督、向上级举报等方式更必要的是,主管部门必须高举惩罚利剑,从制度层面缩短政府办事时间,利用网络提高办事效率,才会让办事“故事”不再出现。
(《法制晚报》5.2 江德斌)
勿以孝顺名义反对社会化养老
近期,以辩论为形式的网络综艺游戏节目提出“父母提出要和老伙伴一起去养老院养老,我该是支持还是反对”的辩题,嘉宾马薇薇的观点是,无论父母是否提出,子女都应该反对和阻止父母去养老院养老,子女在“孝顺”的名义下应该无条件承担起父母的养老,而不能贪图轻松把父母送到养老院。这个观点引发了强烈共鸣。
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基本单元,抚养子女、赡养父母都是家庭内部的事,因此“孝顺”就成为传统社会一种首要的美德。而现代社会是以个人为基本单元,抚养子女、父母养老都应纳入到庞大的社会分工体系之中。政府对抚养子女所做的一些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抚养子女不再是父母的事情,而应该是父母与社会共同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年迈父母的养老也不应该只是子女的事情。既然法律上已经确立了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是分别独立的个体,那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而不应该是全包全揽。
在新的时代,“孝顺”应该有新的内涵,而不应该鼓励用“孝顺”来捆绑子女承担父母养老,哪怕是假“爱”的名义。
(《新京报》5.3 唐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