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有媒体报道了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瞒报洪灾死亡人数。辽宁省初步认定,在2012年的“8·4洪灾”中,岫岩确实存在瞒报死亡人数的问题,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距离事发已过去4年多,辽阳市人民政府官网2012年8月19日转发的一篇文章,现今读来非常刺眼——《众志成城,辽阳县奋力救灾》。文章提到,“无伤亡、无失踪,准备充分的辽阳县人创造了奇迹”。这项抗洪抢险的“奇迹”,也写进了辽阳市政府工作报告。
按照当前的追责规定,一般的自然灾害,并不涉及行政问责。那么,隐瞒洪灾中的死亡人数,似乎没多大必要,但为了给抗灾政绩“锦上添花”,瞒报对一些人而言却大有必要。
瞒报,无论是“欺上”还是“瞒下”,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其他社会管理领域,都是亟须铲除的恶劣风气。这种风气如果不能得到遏制,其破坏力也不会仅仅止于某个单独的领域。
(《新华每日电讯》3.29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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