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世界各国在传统观念、医疗体制上千差万别,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死亡”从来都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它承载着家庭、社会和文化的多重影响。
前不久,台湾著名作家琼瑶在网上发布了一篇《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表示希望可以“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如若病重可以自然死亡,不要因为后辈的爱,让自己的躯壳被勉强留住而备受折磨。一时间,曾经陌生的“尊严死”、“缓和医疗”、“规划死亡”、“生前预嘱”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
好生恶死实乃人之天性,拯救生命也是人之义务和责任。然而,面对不可治愈的伤病,是选择“备受摧残地死去”以慰藉亲友,还是“平静尊严地离开”亦如秋叶之静美?是不是不论要付出什么代价,躯体承受多大痛苦,也要违抗自然规律,通过医疗延续生命?这些看似单纯的医学问题,实则相当复杂,它不仅涉及伦理道德、人文关怀,更关乎政治法律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缓和医疗”
大多数人可能对“尊严死”比较陌生,但对“临终关怀”早有耳闻。“临终关怀(Hospice)”是指专门对预期生命不超过六个月的病人,通过医疗、护理、营养、宗教、社会支持等方式,让他们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舒适、有尊严、有准备和平静地离世”。享有临终关怀被联合国视为一项人权。
其实,“尊严死”正是临终关怀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曾经充斥网络、备受争议,被认为可能会加速和帮助病人自杀的“安乐死”不同,“尊严死”是在对生命价值肯定的基础之上,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放弃抢救和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让死亡既不提前,也不拖后,而是自然降临。
与“尊严死”紧密不可分割的“缓和医疗”,作为源于“临终关怀”运动的医学分支学科和保证“尊严死”的医疗手段,不以治愈疾病为目的,而是专注于提高患有威胁生命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帮助他们的家庭面对这个时期的困难和问题,让生命尽头的选择变得从容而温情。
“缓和医疗全球地图册”
“缓和医疗”特别关注病人及亲友“躯体、精神心理、社会和宗教”即“身、心、社、灵”的需求:当医生判断末期病人生命只有六个月时,就会启动法律程序,病人可以提前立下医疗遗嘱,放弃呼吸机等有创抢救,进入“安宁疗护”阶段;病人可接受音乐治疗师、营养师、临床心理学家的指导,有宗教信仰者还可接受宗教人士的指导,完成宗教告别仪式,带着尊严离去。
世界卫生组织还绘制了专门的“生命尽头缓和医疗全球地图册”,该地图显示,世界上大多数接受“缓和医疗”的人生活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近八成左右需要“缓和医疗”的患者却生活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不仅通过医疗保险计划为“缓和医疗”提供财政上的专项支持,还通过医疗救助计划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医疗服务,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缓和医疗”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英国首创“缓和医疗”
一直走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领域前端的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创办临终关怀机构并建立“缓和医疗”制度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国家之一,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早在1967年,英国护士桑德斯就创办了圣克利托弗临终关怀机构,为生命末期的病人提供了一处容身之所。随着后期基础教育、“缓和医疗”团队、立法、社会保障等支持体系的建立,保障“尊严死”的“缓和医疗”体系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英国模式。本是一场基督教人士发起的临终关怀运动,却在之后的十年里,以专业的合作和广泛的义工参与成为现代“缓和医疗”的典范,引领了世界性潮流。20世纪80年代是“临终关怀”发展的第一个高峰,以英国为代表,西欧和美国发展最快。
美国的很多医院都有“缓和医疗”团队,当主治医生觉得病人有需要时,就会请“缓和医疗”团队来会诊。在美国,很多病人入院前就已经签有“生前预嘱”,清楚地表明自己在面对不可治愈疾病来临时的愿望,通常包括五个愿望:要什么医疗服务、是否使用生命支持治疗、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想让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希望谁帮助自己。
老龄化程度较高的日本,是亚洲首个进行“缓和医疗”的国家,并将“缓和医疗”纳入医保。据统计,99%的日本人都选择通过“缓和医疗”步入死亡。在日本国民的文化心理中,不过度医疗,不急救,尊重自然规律,平静从容地接受死亡是一个共识。
日本对于癌症及“缓和医疗”照护有一系列详尽的法律和指导手册,在整个“缓和医疗”照护实施的过程中,专业的“缓和医疗”照护团队、“缓和医疗”照护病房以及咨询场所起着巨大作用。照护团队成员一般包括医生、护士、理学疗法士、作业疗法士、药剂师、医学社会工作者、临床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等,并且配有专业的量表对照护成果和质量进行打分。医院和癌症中心还专门建立了专业的咨询场所,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困惑进行援助。
1986年,香港在善终服务促进会的推动下,“缓和医疗”服务机构迅速发展。但由于医院病床资源的极度缺乏,政府更多地支持“缓和医疗”照顾模式,强调“缓和医疗”中的“四全照顾”:全人照顾——身心灵的整体照顾;全家照顾——不仅照顾病人,还要照顾家属;全程照顾——不仅包括住院及居家照顾,还要做家属的悲伤辅导;全队照顾——在专业团队和专业医师的通力合作下照顾病患。
尽管日本是亚洲首个进行“缓和医疗”的国家,但“缓和医疗”排名第一的却是我国台湾地区。仅有2000多万人口的台湾拥有能开展“缓和医疗”服务的医院50所,700多个床位。“缓和医疗”在台湾被称作“安宁疗护”,当医生判断病人预期生命仅有六个月后,就会启动法律程序,病人预立遗嘱,放弃有创抢救,进入安宁疗护阶段。
台湾地区《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第一条表明:“为尊重不可治愈末期病人之医疗意愿及保障其权益,特制定本条例。”该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医病双方,一方面立法让病人可以选择安宁缓和医疗,尊重其医疗自主权;另一方面则立法厘清医疗责任,让医师施行安宁缓和医疗时不会触犯现行法律的规定。
非洲的“缓和医疗”享受者
由于制度限制、价格因素、迷信及知识匮乏,一些非洲国家的危重病人以前甚至得不到镇痛药。非洲“缓和医疗”的发起人也是英国“缓和医疗”的创始人桑德斯。1980年桑德斯到南非访问,在南非成立了南非第一家非营利性临终关怀院,致力于为急需的病患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1987年,南非成立了“临终关怀和善终医学学会”,极大地推动了整个非洲后续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不少非洲国家都随后建立了临终关怀机构。
非洲的“缓和医疗”机构基本采取了英国的模式,不过非洲的住院“缓和医疗”服务比例较低,大多是居家服务。非洲“缓和医疗”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那就是临终关怀机构中有一半的对象是艾滋病患者。
(插图韦乐乔)
(《北京青年报》3.26 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