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银行卡盗刷案件,法院判决银行全赔。
案情大致如下:邱某向甲银行申请银行卡一张,2014年6月卡中存款被转账、取现计8万多元。邱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银行赔偿损失。法院认为,依据甲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邱某并不存在人卡分离的情况,涉案银行卡被异地转账、提现的行为属伪卡交易。甲银行无证据证明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系邱某过错所致,而对于他人使用伪卡交易未能从技术上识别,存在过错,故判决支持邱某的诉请。
我国不是判例制国家,但面对相同的法律和相同的事实,法院的判决结论不存在修订法律的问题,也无需司法解释,其实质就是一个对法律精神的解读和执行问题。此案被当作指导性案例,意味着该判决将成为上海10个县区判决的标准,即具体的操作方法。最高人民法院不妨参考借鉴,发布相似案件的判决标尺,从而解决各地判案尺度不一的问题。
(光明网3.16 常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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