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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抄袭将断送国产剧

    《 文摘报 》( 2017年03月18日   01 版)
    网剧《热血长安》剧照

        每年3月15日,作为消费者,吃到假食物或者买到假商品,我们可以投诉维权;但是当我们享受“精神食粮”,看到“假电影或者假电视剧”时,为什么就申诉无门?

     

        不知从何时起,声讨抄袭已成了影视圈的陈词滥调。

     

        陈词是因类似案例层出不穷,滥调只因此类纠纷竟有相似调门:声讨时雷声大雨点小,口诛笔伐者多,对簿公堂者寡;拉锯战旷日持久,琼瑶诉于正案延宕了一年多,其他多数案例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拖着拖着没了下文;最恶劣的,涉嫌抄袭一方普遍死鸭子嘴硬,认判决、认罚款,但偏不道歉,比如于正。

     

        抄袭是自毁重器

     

        网剧《热血长安》剧组日前发布声明,承认该剧第四集抄袭网文作者“大风刮过”的小说 《张公案》,道歉的同时主动下架第四集,并与涉事编剧解约。从2月15日该剧上线,2月25日“大风刮过”经由微博发声指责抄袭,2月26日该剧官微表态会请版权专家余飞评估,直到3月10日鉴定结果出炉,剧组发布声明,全过程24天。对此结果,被侵权方“大风刮过”表示满意。编剧汪海林于叹息中略表欣慰:“抄袭本身是错,但这次的纠错过程算是个不错的示范。”

     

        然而,业界绝不至于欢欣鼓舞。因为只要环顾四周便知,已被法院立案进入涉嫌抄袭诉讼程序的《庶女有毒》仍在大卖,其改编影视剧《锦绣未央》毫发无伤地在视频网站上赚取点击量,;闹出过侵权纷争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仍然在营销战线、播出平台上红透半边天;就连法院判定抄袭的《宫锁连城》,虽在多数网站下架,但预告、剪辑版等该剧的“变身”仍活跃在线。

     

        执笔过《重案六组》的编剧余飞向记者叹道:“偶然机会,我代劳了一次侵权纠纷中的剧本比对工作,不成想一发不可收拾,生生把我从编剧逼成了版权鉴定专家。”在他看来,围绕剧本的版权纠纷愈演愈烈,“说严重些,这无异于人类自取灭亡。人工智能时代来临之际,艺术创造力、文学的感染力还在为我们守着最后一道防线,而抄袭恰是自毁创造力的重器。”余飞存的是远虑,但中国影视剧已有近忧———若放任那些IP剧的源头网文抄遍“四海八荒”,终将抄断国产剧的来生来世。

     

        材料繁多 罄竹难书

     

        自媒体“影视独舌”的创始人李星文透露,他曾策划过一个网文抄袭的专题报道,让几位有大量阅读体验的记者先行摸底。反馈回来的情况让他心惊肉跳,单是有名有姓、有根有据涉嫌抄袭的就有27人,其中不乏“大神”级写手。后来专题取消了,因为他们“实在不知怎样把或许需要几麻袋案卷才能说清的事,用一两篇报道说明白”。

     

        难以说清道明,一来因为案例繁多,事实罄竹难书。近年来,单是公开报道过的纠纷就能列出一串: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锦绣未央》原作《庶女有毒》涉嫌抄袭多部作品被告上法庭;郭敬明《幻城》涉嫌抄袭日本漫画《圣传》,《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圈里圈外》;《花千骨》涉嫌抄袭《花开不记年》等……

     

        但更难说清的,是涉事剧本、原著小说抄了谁。“《宫锁连城》或《锦绣未央》被提上法律议程,因为原告站了出来,诉讼才有了起点。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侵权嫌疑,因为被侵权方本身未提出诉求,旁人再如何举证都无济于事。”

     

        汪海林告诉记者,疑似被侵权方不愿公开叫板的原因不一而足,有些是原作题材敏感,怕事情闹开后受牵连,有些或许自身纯洁度不够,理不直气难壮。此话与余飞的观点不谋而合:“我近两年接手过10多次剧本比对的案例,我相信这只是冰山一角。因为网文生产早已是汪洋大海,发现难,取证更难。有时遇上‘连环抄袭’,更使得原生作品迷失在了繁琐的证据链中。”

     

        随意点开在线小说网站,循着“现代言情”“玄幻”等标签,往往能拉出一长串面貌相似的书目,其中内容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雷同早已不是巧合。就像《庶女有毒》的案例,呈交法庭的证据涉及219部网文,书面材料摞起来高达1.5米。

     

        谁都不是局外人

     

        网文、影视剧本为何沦为抄袭的重灾区?余飞认为成因复杂,但万千源头归于利益驱动,“为了被打赏、被置顶,不间断更新是网络写手的必由之路,在日更万言的压迫式生产方式下,很难坚持原创;国内影视制作公司年产电视剧逾1.5万集,巨大的产量催逼着网文生产,基数大了,有问题的比重随之加大”。汪海林则指出,网络上有抄袭软件售卖,“有些软件能从茫茫网海里打捞出各种元素,东拼西凑出一段文字,大大降低了抄袭的时间成本”。

     

        “文以载道”,一篇文章、一部书,倾注了写作者独有的体悟与思索。可本该黑白分明的抵制抄袭为何无法执行到底?

     

        编剧们不约而同指向“恶的示范”。2014年底,于正败诉,被判罚500万元赔款。他迅速地缴纳罚款,有评论指出“惩罚与获益相比,九牛一毛”。2013年,郭敬明抄袭案维持一审原判,但此后他每年都有新电影面世,即便作品难脱抄袭嫌疑,他也未曾失去市场和粉丝,顺利跻身“10亿元票房导演俱乐部”。还有此后被曝光的抄袭嫌疑剧,但投拍方、加盟演员、播出平台无一付出过重大代价,相反还有不少名利双收。更甚者,业界存在这样一种工作室,指导新编剧怎样有技巧地抄袭,怎样在抄袭中规避法律风险。

     

        “抄得容易,罚得轻巧,加之播出平台拜倒在收视率、点击量的压力下,对抄袭无限量宽容,在这场‘助纣为虐’中,谁都不是局外人。”余飞说,抄袭的人不在乎,买卖版权的人不深究,播出平台不把关,看戏的观众也不当真,是非模糊才是最最可怕的。

     

        链接:3月20日,国内第一个影视著作专家鉴定委员会即将成立,由影视专业和法学专家组成,主要任务即为接受法院委托鉴定比对影视著作权抄袭案件,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

     

        (《文汇报》3.15 王彦 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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