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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3月07日 星期二

    “最多跑一次”千万别成口号

    《 文摘报 》( 2017年03月07日   03 版)

        连日来,浙江晒出的首批“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持续引发网友热议。今后,清单内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乃至最后一分米,一直以来是各级行政机关追求的目标,也是变管理为服务的关键所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由于权责没有完全厘清,企业业主和普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遭遇到了种类繁多的“肠梗阻”“事难办”的现象。而“最多跑一次”是便民服务的“价值底色”,在如今互联网普及的前提下,浙江的做法契合了社会发展的潮流和公众的价值利益诉求,更加呵护了公共服务的社会认同,因此得到舆论的点赞和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最多跑一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会遇到很多现实问题。例如,不清楚“办事指南”的群众是否掌握精准“路标”——责任部门?多个部门审批的万里长征路能否“同类项合并”——综合审批?网络上能填报、申请的项目可否不用出门——网络提交?

     

        在“互联网+”时代,可以让信息“跑”起来,清单上没有的项目是不是也可以参考借鉴一二?最怕只盯着“项目清单”,因为这毕竟是上级要求,上级领导会紧盯的,而在“项目清单”之外的,则不再适用“最多跑一次”,似乎让老百姓多跑冤枉路也没有关系。例如,对“材料不齐”“手续不完善”“达不到要求”等等,是不是有更好少跑腿的解决办法,行政部门内部消化,而非留下一条善政“小尾巴”?这需要进行科学的细化完善,首先是建立“最多跑一次”例外情形固定期限办结机制。

     

        网友说

     

        马昭:项目清单之外要跑几次?这其实是对“最多跑一次”最为有力的追问。

     

        赵有霞:希望对于一些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无法达到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和审批事项,受理人应告知其具体的完善要求,保证其在补充手续时一次性到位,不出现反复和多次跑“冤枉路”。

     

        刘军:大力发展网上办公,争取一次也不跑。

     

        邹亦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对待违背者严格追究。

     

        (中青在线 3.1 樊树林 郭元鹏 王军荣 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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