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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四个方面

    《 文摘报 》( 2016年11月17日   06 版)

        新型城镇化之所以新,关键是突出了以人为核心,最重要的是四个方面,即作为城镇化主体的人自身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明素质和社会权益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这四方面就是人们进入到现代文明体系的过程。

        从生产方式来看,人们面临的不仅是居住方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生产运作的体制、机制所发生的变化,即产业形式的变化。城镇化不意味着放弃农业,农业也可以进入到现代产业链条,用一些技术标准去要求。除了农民、农民工进入到城镇工业、服务业就业,完成市民化的形式外,还可以让农民就地城镇化,学会和接受现代产业运营方式,这也是城镇化的重要方式,即劳动者与现代产业运营方式接轨。

        人的城镇化表现在生活方式的转变上,是指农村居民进入和融入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的过程。最近一些地方政府简单地提出用户籍取消来解决问题,但生活方式的转变并不是户籍名称的转变,而是真正实现生活具体内容方方面面的转变。为此,需要建立城市生活方式指标体系来测量。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是一个核心要素。

        城镇、城市生活也要求每一个人具有较高的公共意识和公民素质,人的城镇化也是指参与城镇化的每一个人的文明素质的形成。城镇人口聚集,人必须要接受现代文明训练。我们传统农村以及不少地方确实缺乏这方面的训练。在城镇、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如果不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规范,人口密集、巨型人口的乘数效应就会造成巨大灾难。

        我们国家的城乡分野不是今天形成的,有长期的历史原因。城乡分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突出问题是权益上的不公平、不公正。为此,城镇化就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体制、机制。

        (《北京日报》11.14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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