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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9月06日 星期二

    岂能让过期药品“下乡”

    《 文摘报 》( 2016年09月06日   01 版)

        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1.5万吨。有一些专门回收药品的人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到农村高价卖出,形成了回收、贩卖一条龙。(8月26日《人民日报》)

        问题多半处在上游,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小利小惠从城市居民那里把过期药品回收。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下,过期药品的利益灰色地带,也就“应运而生”。

        在卫生监管压力高企的城市中,被回收的过期药品很难就地兑换成真金白银。农村相对来说监管压力要小,且有些空心化的农村,读书识字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留守老人作为看病吃药的主要群体,本身缺乏健康维权意义,把递过来的过期药品给囫囵吞枣吃到肚中,从而成为最终的“接盘者”。

        对药品回收的管理仍存法律空白,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今,城市通过有资质的药店进行定点过期药品回收,并以严格制度予以管理。现在来看,这个机制也要整套下潜到农村。毕竟,过期药“下乡”是更恶劣的“垃圾围村”。

        (光明网评论员 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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