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广东深圳城管沙河执法队为治理脏乱差的白石街,首次尝试推行“律师驻队”模式,邀请律师随队执法,并对执法队员的瑕疵提出建议。当年,执法队立案执行率达96%,暴力抗法大幅减少。2015年,深圳南山区在全区推广“律师驻队”模式。同年9月,深圳市城管局与司法局联合在全市推广此举。此外,广东省多地也开始试行“律师驻队”模式。
为走出执法难的困境,各地城管各显神通,例如,列队执法、微笑执法、鲜花执法、女城管执法、换位执法、直播执法等。有的取得了一定效果,有的引发了不少争议,大多没有长久生存下来。相比之下,“律师驻队”执法可能更靠谱一些。
律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受城管部门邀请随队执法,律师充当了第三方法律监督人的角色,促进双方以相对理性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律师驻队”保障执法更具公平性、规范性、合理性,提升执法的效率。这种模式值得在更多地区推广。
(《工人日报》8.24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