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影视明星低价入股的公司被上市公司高价收购,引发资本市场和社会舆论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出台相关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明星入股作价依据、票房影响等进行更加详细的说明。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指引指向创业板的信息披露行为,显示出监管层对此问题的重视。
2015年10月,创业板公司华谊兄弟表示,将以7.56亿元收购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一些明星股东持有的70%股权。这家刚刚成立两天的影视公司,股东包括李晨、冯绍峰等,其中有的明星入股作价仅靠一纸业绩承诺,还有明星股东在华谊兄弟有经纪关系。11月,华谊兄弟又以10.5亿元收购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冯小刚持有东阳美拉99%股权,当时这家公司资产总额仅有1.36万元,与“空壳公司”无异。
证券界人士表示,明星入股的股份一段时间后都会形成上市公司可流通股份,最终会被股东抛售到二级市场,由股民买单。
记者调查发现,明星入股的公司能被高价收购,离不开这些影视公司在电影票房上大玩资本游戏形成的杠杆效应。
在电影市场,票房注水、保底发行、“票补”等资本模式推动票房虚高,广受诟病。按照导演陈德森的统计,去年我国不少电影是不赚钱或亏损的。为什么亏损的电影仍被资本追捧?业内人士透露,这离不开所谓的“保底发行”。
“保底发行”是指在一部影片上映前,发行方按照保底合同预期的票房收益,提前向片方支付现金分成。制片方由此提前锁定了稳赚不赔的利润。再利用票房抬高上市公司股价,通过基金参与放大资金杠杆等。
业内人士表示,拍电影变成“资本说了算”,电影的质量难以提升。明星证券化给不少明星轻松带来巨额财富。中青年电影人忽略创作而跨界变身“资本大亨”,还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投入艺术创作?
(《新华每日电讯》8.2 杨毅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