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7月13日出席国新办发布会,就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政策立场答记者问。他指出,不仅作出南海裁决的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组成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员也是有偿服务,“挣的是菲律宾的钱”。
非法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
刘振民说,仲裁庭绝不是国际法庭。它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个系统的,只是有点关系——常设仲裁法院为仲裁庭提供了秘书服务、仲裁庭在庭审时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仅此而已。
更重要的是,仲裁庭的组成实际是政治操作的结果。五名仲裁员除菲律宾指定的一人外,其他四名仲裁员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柳井俊二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同时也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在协助安倍解除集体自卫权、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他也曾是日本驻美国大使。各种消息证明,这个仲裁庭的组成完全是他操纵的,甚至后续运作过程中也在施加影响。
五位仲裁员没有一位来自亚洲,四位来自欧洲,都是欧盟成员,另外一位虽来自加纳但长期居住在欧洲。
法官挣的是菲律宾的钱
非法仲裁庭的运作也让国际法学界大跌眼镜。刘振民说,仲裁庭使用的证人,有一位在著作里讲“南沙群岛至少有12个海洋地形是岛屿,可以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到仲裁庭作证的时候却说“一个都没有”。可悲的是,仲裁庭对此不做任何调查就采信他的建议。
“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们的酬金、薪水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而这五名法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不清楚,他们是有偿服务的。”刘振民认为,这个仲裁庭的表现证明,强制仲裁程序很难取得成功,这个仲裁庭是失败的。
将成为国际法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案例
刘振民说,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核心是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而产生的领土问题。菲律宾和仲裁庭强行推进仲裁程序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仅侵害中国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也损害《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与定纷止争这一国际法宗旨背道而驰。该仲裁案将成为国际法历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