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免税三年
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民网 2.4)
公交调整线路应先征求民意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出行需要,及时开辟或者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站点,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北京日报》2.4)
四类商品或不能无理由退货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规定四类商品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因生命健康等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如激活信息的手机、数码产品等;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如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特价清仓商品。
(《北京青年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