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并轨当更快更广
根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意见,研究制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和试点实施意见的工作将在11月前完成。这也意味着,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望大大提高。
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覆盖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期以来处于“三分天下”状态——本是应对同样医疗风险的制度,却被分割成三套不同的报销制度,由三个经办机构管理,划定不同的定点医疗机构,筹资水平、报销目录、报销额度因人、因所在地区不同而各异,不仅参保人面临“同病不同命”的尴尬境地,也增加了管理成本,更有违社会公平。
从现有情形来看,虽然职工医保与其他两者间的差别较大,短期内不太可能将全民保障水平提升至相同水平,需要循序渐进地整合,但将覆盖人群面最广、保障能力最弱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快速提上来,实现两保合一,应是当务之急。
开启城乡医保并轨的“加速度”,最终目的是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差别,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与均衡化。
(《广州日报》10.28 谭敏)
流量“消耗快”,谁监管
三大电信运营商自10月1日推出“流量不清零”政策已有20多天,有些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中吐槽,10月以来流量消耗速度太快,如“9天用完了平时30天的量”“1秒用掉二三百兆流量”“1天使用了近550MB的流量”等情况,这引发广泛关注。
从网民反馈和现实情况看,运营商们遇到消费者此类投诉时,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推卸责任,在网上,随处可见许多人投诉手机流量异常却无果而终;有时运营商还采取息事宁人态度,对于流量异常投诉或直接退费,或额外赠送流量进行弥补。这般和稀泥的做法,表面上解决了问题,却并没让消费者信服,反而认为运营商因心虚而捣鬼。
一方面运营商内部掌控着流量计费系统,另一方面,作为企业,运营商有追逐利润的动力,在此情况下,流量计费的公正性如何让人信服?
此外,流量消费作为通信消费的一种,监管权力较分散,由通信和质监两家掌管,其日常的监管情况公众也并不了解。所以,将监管权力有效整合,并动态公开监管过程和结果,这才有助于打消公众顾虑。
(《新京报》10.27 于平)
低价团屡禁不止是治理不力
近日,内地游客苗某参加低价团旅游在香港被殴打致死,以及国家旅游局关于不合理低价旅游将“双罚”的最新提示,再次点燃了舆论关注和讨论。
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准确地说,“受处理”的前提是游客明知低价不合理而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可问题是,暂且不论普通游客与旅行社故意签署虚假合同本就极为罕见,什么团算低价?什么合同是虚假?在官方参考标准少且与实际欠贴合、游客群体整体鉴别能力低、信息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中,游客如何鉴别?
进一步追问的话,低价游“双罚”将旅游市场中处于洼地的游客从消费利益需要被保护的对象变为可能“受处理”的对象,是否有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乃至《旅游法》等法律的立法初衷?是否涉嫌变相剥夺旅游消费者索赔权?
低价团旅游屡禁不止,根子还在于惩处力度和措施有不力和不当的地方。执法部门别光想着给低价团旅游的买卖双方打板子,当治理不力监督失察之时,罚责的“板子”也总得有那么一次落在执杖者自己身上,而后者应该也必须拥有这样的自觉和勇气。
(《光明日报》10.28)
“富豪官员”检验个人申报制度
原本张贴在单位楼下的一纸干部任前公示,被人放到了网上,引发舆论哗然。日前有网帖爆料,拟提任江苏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的秦某某,公开的个人财产包括价值2000多万元的4套房产。对此,秦某某回应称,他父亲是一名地产商,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既然敢公开就不怕调查。
对于逐渐完善中的个人事项申报和核查制度,这一事件是一个检验。与那些漏报瞒报、逃避公开的官员相比,泰州这位官员不怕“露富”、主动申报,值得肯定,公众也愿意相信他的财产来源是合法的。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个人财产也不能只信个人申报。而且,就泰州这位官员来说,其财产来源也不是没有令人疑虑之处:他之前长期在住房和建设部门工作,而父亲又是开发商,父亲从商的地区和领域,和他的职责范围是否存在交集?来自赠予的房产是否来源清楚、有据可查?
对于“富豪官员”的巨额财产,仅是公众的这些猜测和质疑,已经达到启动核查程序的条件。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对此应有所回应。这不仅是个人事项申报制度设计的要求,也可以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京华时报》10.29 丁永勋)